
工信部拟对校车生产企业及产品设准入门槛
5月2日,工信部在其官网上发布了《专用校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征求意见稿),在6月1日前公开征求意见。据悉,该意见稿主要是为规范专用校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维护专用校车产品市场竞争秩序,保证专用校车生产一致性,提高专用校车产品的安全性能,按照《行政许可法》、《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汽车产业发展政策》的要求,由工信部起草。
征求意见稿由总则、准入条件及管理、附则三章、16条内容组成,另附《专用校车产品划分表》、《专用校车生产企业准入条件及考核要求》、《汽车企业集团下属企业的准入条件及考核要求》和《专用校车生产企业准入申请书》。
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了专用校车产品的准入条件有四项:符合安全、环保、节能、防盗等有关标准、规定;经工信部指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合格;未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改装类客车企业生产的专用校车产品,应采用已按本规则考核合格的整车企业提供的底盘产品。
同时,该文件对于专用校车生产企业的资质也提出了详细的准入要求,从业绩、产能、售后服务能力等各方面设定了门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