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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晚报:警惕干扰舆论监督的“软暴力”

来源:西安晚报 作者:吴杭民 发布时间:2010-09-09 11:27 搜集整理:中国产业网

    媒体采访突发公共事件,相关部门竟然要求记者先填写《新闻媒体采访申请表》,然后回家等消息,直到经单位各级领导层层审批后,才决定是否允许媒体采访。近日,《法制日报》记者和其他媒体记者在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采访金浩茶油一事时,亲历了这样一件怪事。有记者认为,新闻单位正常的新闻采访似乎成了向湖南省质监局申请“行政审批”。法律界人士认为,媒体采访必须先申请后审批的做法是对新闻采访自由的限制,使相关部门便于掩盖一些他们做得不妥的事情,损害了公民的知情权。(9月7日《法制日报》)

 

    湖南省质监局不会置身世外桃源,前些日子打记者扣留记者通缉记者的新闻,应该也都听说了,估计在他们眼里,“抓的就是记者”,冲击报社办公场地等行径是不齿的——这些哪有名正言顺、冠冕堂皇、师出有名的《新闻媒体采访申请表》来得温文尔雅?

    干扰、阻碍舆论监督的“硬暴力”我们领教了不少,《新闻媒体采访申请表》的“应运而生”,是不是在提醒我们,干扰舆论监督的“软暴力”,正在以各式各样、冠冕堂皇的面目,蠢蠢欲动、渐渐发力?

    由于舆论监督的主要形式是新闻批评,同时又主要是针对权力的批评,因此行使舆论监督权注定不会是轻而易举、一帆风顺的。从采写到公开传播都会有一定的难度,遇到诸多阻力。但是,要保证公共权力尤其是政府权力的正当行使,必须设置强有力的监督机制,用权力制约权力,有效防止权力的滥用和腐败的滋生。而湖南省质监局的《新闻媒体采访申请表》,恰似一道温文尔雅的“挡箭牌”,企图干扰、阻碍舆论监督的深入和持续。

    毋庸置疑,媒体采访须先“审批”,是对新闻采访自由的限制,侵犯了新闻单位和记者的合法权益,如果突发事件都需要审批才能够采访传播,损害的则是公众知情权、监督权。可是,尽管湖南省质监局称《新闻媒体采访申请表》已经搞了很久了,但最近的金浩茶油风波,却令他们很是尴尬——

    9月1日下午,湖南金浩茶油股份有限公司发表《致广大消费者的致歉信》,承认其2009年12月3日至今年3月17日生产的9个批次纯茶油产品强致癌物苯并(a)芘含量超出国家标准6倍。可几天前,似乎正是为了呼应金浩茶油的声明,湖南省质监局通过媒体公告“茶籽油生产加工企业专项监督抽查结果”,所附的23家企业33种茶油产品抽检结果均为合格,其中包括金浩公司的部分茶油产品。

    我不知道,如果没有这样的前因后果,《新闻媒体采访申请表》会不会就不可能横空出世?而我更担心的是,有了这样的先例,像“请你先填申请表”这样的“软暴力”,会不会被竞相效仿层出不穷、令舆论监督更加举步维艰?(吴杭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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