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黑龙江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全省林地保护管理检查工作方案,决定从2012年4月至6月底在全省开展林地保护管理大检查。
此次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国有林业局、国有林场、乡村集体和农垦等有林单位内部开垦林地情况,是否存在国有林地流失现象;其他单位或个人以各种理由为借口侵占、蚕食国有林地情况;工程项目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征收林地、少批多占林地情况;违法开垦林地的还林情况;重复颁发林权证、土地证情况等。检查采取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通知要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成立领导小组,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全力抓好检查工作,依法严肃处理破坏林地案件。对国发明电〔1998〕8号下发后违法开垦、侵占、蚕食、违法占用征收林地的,要收回林地,依法严肃处理,决不姑息。对影响大、破坏林地严重的典型案件,要严肃处理,公开曝光,震慑犯罪,教育群众。妥善处理权属凭证重叠问题,确保检查质量。对开垦、侵占、蚕食的林地要积极制定还林规划,确定每块开垦林地的还林时间、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落实还林资金,有计划地推进还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