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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座谈会在兴化市召开

来源:国家林业局政府网 作者:采集 发布时间:2012-05-22 16:33 搜集整理:中国产业网


    4月23-24日,江苏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座谈会在兴化市召开。会议总结了2011年全省林改工作,研究了2012年林改重点工作,对开展全省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回头看”活动进行了动员和部署。省林业局副局长葛明宏出席会议并讲话,各市及部分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林改办主任参加会议。

    葛明宏指出,2011年全省林改主要工作可概括为“开展了1次督查、召开了2次重要会议、完成了3次重要接待、开展了4项研究”。1次督查是去年9月份,省政府办公厅组织省政府督查室、省委农工办、省林业局三个单位的有关负责同志,赴宜兴市开展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推进情况的督查,为全省全面完成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奠定了坚实基础;2次重要会议,分别是去年9月份在金湖县召开的全省林下经济现场观摩会议和12月份在连云港市召开的全省林改总结会议;3次重要接待是去年3月份的全国人大林改调研接待、6月份的全国林改督导接待、10月份的国家林业局在江苏召开的林改座谈会接待;4项研究是省林改办与相关科研院所开展的林下经济等方面的软课题研究。葛明宏指出,在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下,2011年全省林改成效十分显著,省级检查验收全面完成,年底前全面完成了全省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各项任务。

    葛明宏强调,2012年,全省及各地的林改工作要重点抓好五个方面。一是要认真细致地开展“回头看”活动。各地要根据在全省检查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加以巩固完善,切实提高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的质量,确保8月底前全面完成任务;二是要深化改革抓好配套政策的探索。重点要争取在林权流转、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林权抵押贷款、森林保险等方面取得新突破;三是要树立典型抓好示范。各地要积极学习江苏省4个全国林下经济发展典型县和7个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示范县的经验,在林下经济发展和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建设方面花力气、做文章,力争取得新的更好的成绩,力争在全国树立更多、更好的典型;四是要积极研究问题寻找破解对策。各地要在完成林改主体改革的新形势下,在充分发挥林权证、股权证的作用上做文章,要探寻全省国有林场普遍发展困难的根源,找出对策,要结合绿色江苏建设的新形势、新任务,找寻全省下一步加快林业发展的对策等。五是要因地制宜抓好落实。苏南、苏中、苏北差异很大,林改下一步工作仍要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围绕“农民得长效、生态受保护”的目标,因地、因林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葛明宏要求,围绕2012年林改工作,各地要继续抓好组织领导,确保上下形成合力,保障配套改革工作深入推进。要加大宣传力度,为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加强服务能力建设,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特别是要在引导林下经济发展、引导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建设、加强林权权益指导维护林农利益等方面下功夫。

    与会代表还现场参观学习了兴化市利用森林资源开展森林旅游发展林下经济的示范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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