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科学发展”,“坚持生态优先”,“坚持机制创新”,“坚持共建共享”,《纲要》提出了建设绿色湖南的4条基本原则,为实现“绿色湖南”宏伟目标进一步指明了方向。
“森林覆盖率稳定在57%以上,市州城市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90%,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30%,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0.55,中心城区公共交通出行比例达55%,城乡居民生态文明宣传普及率80%以上……”
《纲要》通过对绿色环境、绿色生产、绿色消费和绿色文化进行指标量化,描绘了绿色湖南的发展目标和宏伟蓝图——
到2020年,初步建成山清水秀的生态环境体系、低碳环保的绿色产业体系、可持续利用的资源支撑体系、优美舒适的人居环境体系、和谐共生的绿色文化体系和高效运行的绿色管理体系,全面增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能力,基本实现生态良好、环境优美、经济繁荣、人民幸福、社会和谐。
究竟如何建设绿色湖南?《纲要》从加强生态建设与保护、节约能源资源、综合治理城乡环境、发展绿色生产、建立生态补偿和共建共享机制、引导绿色消费、弘扬绿色文化、发挥长株潭“两型”引领作用等8个方面入手,提出了建设绿色湖南的30条具体任务。
《纲要》还提出,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健全法制保障,加大政策资金扶持,加强科技支撑,鼓励公众参与,为绿色湖南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和保障。
绿色发展是最可持续和最具后劲的发展方式。随着《纲要》的颁布出台,我们有理由相信:实现“绿色崛起”,湖南指日可待!
大事记
2006年,长沙市获颁“国家森林城市”称号。这是继贵阳、沈阳后全国第三个获此称号的城市。
2007年,湖南开始整治洞庭湖区造纸污染,依法关停234家造纸企业。
2008年6月,湖南正式启动湘江污染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全力打造“东方莱茵河”。
2010年8月,省委、省政府作出了《关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进“两型社会”建设的决定》,正式提出了“建设绿色湖南”的明确要求。
2010年,湖南林业产业产值达到1150亿元,成为我省又一个产值过千亿元的产业。
2011年3月,国务院正式批准《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实施方案》,湘江重金属治理进入新的阶段。
2011年8月,湘江流域重金属综合治理首个项目在株洲清水塘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