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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严厉打击制售假劣林木种苗和侵权行为

来源:国家林业局政府网 作者:采集 发布时间:2012-05-22 16:36 搜集整理:中国产业网


     近日,陕西省林业厅下发《陕西省林业厅打击制售假劣林木种苗和保护植物新品种权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在全省进一步宣传贯彻落实《种子法》和《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等法规,严厉打击制售假劣林木种苗和侵权行为,依法查处无证无签生产经营林木种苗的违法行为,整顿和规范林木种苗生产经营秩序,创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引导林木种苗生产经营单位诚实守信,依法保护生产经营者和品种权人合法权益,确保林木种苗事业科学发展。

  一是依法严厉查处、打击假劣林木种苗及无证无签生产经营林木种苗行为。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强化种苗质量的监督管理,开展种苗质量抽查,严把种苗质量关;积极开展种苗执法检查,依法查处无证生产经营、以次充好、以假乱真等种苗案件,坚决取缔无证生产经营行为,规范种苗生产经营秩序。

  二是整治和查处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未经权利人授权、盗用已授权品种、专利和地理标志进行营利性种植、繁殖、生产和销售的侵权行为;严厉打击仿冒授权品种、专利和地理标志,进行营利性生产和销售的假冒行为;严厉打击未经权利人和主管机关许可,违规使用注册商标、仿冒伪造生产许可证、质量认证标志和虚假标识的违法行为。

  三是建立健全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商品联动机制和信息平台。FONT face=Verdana>建立信息通报制度,构建信息共享平台,形成合力,提高打击效果;建立品种质量承诺制度,实行终身负责,对从事林木种苗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建立诚信档案,及时录入相关生产经营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同时,联合工商、质检、公安等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

  四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依托网络和信息平台等媒体渠道,宣传林业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种苗的政策措施、工作进展和成效,建立投诉举报平台,曝光典型案例和违法违规企业与个人;加强培训,提高从业人员水平,增强企业守法意识,形成自觉抵制假冒伪劣产品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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