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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大兴安岭实施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年行动

来源:国家林业局政府网 作者:采集 发布时间:2012-05-22 16:51 搜集整理:中国产业网


     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关键是全面落实责任制,大兴安岭地区把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应承担的森林防火工作责任,全面细化、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做到了责任清、任务明、看得见、抓得着。

     一是抓领导责任的落实。地级主要领导负责全区森林防火安排部署、指挥扑救工作;地级包片领导负责督促检查所包县区局。各县区局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林场、乡镇领导为具体责任人。相关部门与所有村屯、农牧户、管护站、防火检查站、野外作业点、项目建设单位逐一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

     二是抓宣传教育责任的落实。落实针对重点内容、重点事件、重点人群、重点对象、重点部位的宣传教育工作责任和任务。

     三是抓监督管理责任的落实。落实督查检查、入山管理、管护巡护、野外作业、入山采集、“三清”、重点人群监管、隔离带开设、联防协作、野外火源等10个方面的监管责任。

     四是抓预警监测责任的落实。强化预警巡护、值班制度、发布预警信息、预警准备、火情监测等5个方面的规范化运行机制,落实相关责任。

     五是抓指挥扑救责任的落实。明确预案修订、火灾报告、专业队伍、指挥员、督导组、向导队伍、航空消防、火因调查等8个方面的任务并落实相关责任。

     六是抓后勤保障责任的落实。落实资金保障、物资保障、通讯保障等3项保障措施及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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