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林业建设的方针政策,国家林业局驻内蒙古专员办对内蒙古自治区的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进行了监督,并提交了《2011年度森林资源监督通报》,引起了自治区党委领导的重视。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曹征海在国家林业局驻内蒙古专员办提交的《2011年度森林资源监督通报》上作出批示。他在批示中充分肯定了在过去一年中,国家林业局驻内蒙古专员办坚持既严格执法又热情服务指导思想,在加强森林资源监督管理和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方面所发挥的重要作用。同时指出,监督通报所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有关建议,完全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实际,特别是个别地方和单位存在的依法用地意识不强,未批先占、违法占用林地问题应引起高度重视。
《2011年度森林资源监督通报》是3月19日,国家林业局驻内蒙古专员办党组书记、专员刘树人,党组成员、副专员李国臣、高广文等在内蒙古林业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呼群的陪同下,向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曹征海汇报2011年以来的森林资源监督工作情况时提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