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下午,县委副书记、县长张加波主持召开县政府第50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永嘉县森林公园暂行管理办法》。陈建良、郑小小、周星柱、陈志斌、黄慧、胡宝锋、孙颖出席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金行知、县政协副主席厉明富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永嘉县森林公园暂行管理办法》,该办法所称森林公园,是指以森林风景资源为依托,具有一定规模和质量的森林风景资源与环境条件,经法定程序批准设立,在进行有效保护的基础上,供人们观赏游览、休闲度假、娱乐健身和进行科学研究、文化教育等活动的区域。该办法分为总则、森林公园设立、森林公园规划和建设、森林公园资源和环境保护、森林公园经营和管理、附则等6个部分,这将为我县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森林风景资源,促进森林旅游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保障。
会上,结合森林公园暂行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张加波指出,建设森林公园是我县林业旅游经济发展的战略定位,是拓展森林旅游多重功能的具体体现,也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重要手段,要坚持统筹规划、严格保护、合理开发、永续利用的原则,促进森林资源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各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要认真执行该办法,采取措施,扶持、鼓励森林公园的开发和建设。(来源:温州旅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