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美国商务部对中国光伏产品“反倾销”初审裁定,征收31.22%至249.96%的惩罚性税率。今年3月,美国亦初裁2.9%至4.73%的“反补贴”税率。这意味着中国光伏产品在美国不再有价格优势,或将无缘规模达30亿美元的美国市场。
至此,美国“双反”的第二只靴子落下。过高的税率,是由于美国商务部选用了没有多晶硅制造环节的泰国,以他们的生产成本作为价格基准,来裁定中国光伏产品的价格。这被中方称为“具歧视性的‘替代国’政策”、“极不公平的贸易保护行为”,因为中泰两国在光伏产业的规模、成熟度,价格成本上均不具可比性。
值得深思的是,中国光伏产业依靠民营力量爆发的蓬勃生机,正在遭受“内外夹攻”的威胁,并显得回力不足。在美国之后,欧洲、印度各国也呈现跟风“双反”,形成合围打击的态势。国内市场亦受知识产权保护不力、盗版贴牌、窝电、盲目投资等侵害。更令人啼笑皆非的是,中国光伏占据全球60%的生产规模,自身在光伏市场的应用却只占不到3%。
5月24日,机电商会和以尚德、英利、天合、阿特斯为代表的“光伏发电促进联盟”对美国商务部的歧视性政策作出声明,并将积极抗辩。同时,记者采访获悉,也有中国公司针对美国制定的贸易制裁措,正计划转移电池采购,或以海外建厂方式,规避可能带来的重大影响。
内外夹攻
“‘双反’是件劳民伤财的事情,我们对初裁的结果非常失望”,尚德电力董事长施正荣向本报表示,“在过去的6个多月时间,尚德有150多人,每天工作12小时,为美国商务部提供资料、配合调查,但没想到是这样的结果,也感到自己员工的劳动没有受到尊重”。
施正荣透露,下个月,美国商务部还将去尚德现场进行调查。
采访中,各家光伏大佬均表示,美国本次出台的“反倾销”税率过高,不仅意味着中国光伏产品的价格优势在美国荡然无存,更会对美国的光伏企业和消费者带来实质性伤害。“中国输美光伏产品增长,源于市场竞争优势,而非低价倾销或补贴。”阿特斯阳光电力董事长瞿晓铧强调。
5月18日,美国商务部做出对中国太阳能电池和组件反倾销结果初审,由此,各家中国光伏企业被征收的反倾销税税率分别为:尚德电力31.22%,天合光能31.14%,英利等其他应诉企业31.18%;未应诉企业则将高达249.96%。
按照程序,美国商务部将于2012年10月初作出最终裁定,国际贸易委员会将于2012年11月19日左右作出终裁。如果双方都作出肯定性终裁,即认定从中国进口的此类产品将给美国相关产业造成实质性损害或威胁,美国商务部将要求海关对相关产品征收反倾销关税。
中国光伏产业依靠民营力量爆发的蓬勃生机,正在遭受“内外夹攻”的威胁,并显得回力不足。
“十年以来,中国的光伏产业技术上正朝着21%的单晶电池光电转换效率冲刺,发电成本也已实现1元/度的伟大目标,规模上更是占据了全球60%的产能”,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光伏产品分会秘书长孙广彬指出,虽然我们为全球可再生能源事业做出了巨大贡献,但自身产业的形势并不乐观,形势非常严峻。”
孙广彬所指的“严峻形势”是指,随着欧洲各国补贴政策调低,欧债危机导致中国光伏企业资金回笼困难,美国又对中国光伏产品征收30%以上的“双反”税率,并且欧洲、印度各国有跟风,形成合围打击之势。
从自身来看,近几年国内过度投资、盲目扩张导致的产能过剩恶果初现——2011年,中国中小光伏企业部分倒闭,大量处于停产状态,未停产的厂家中有20%生产负荷不足一半。
更让人啼笑皆非的是,中国在光伏市场的应用,却只占不到3%。此外,国内电站建设在西部一哄而上,由于接入能力有限,正呈现风电发展的老路——出现大量“窝电”,造成惊人的浪费,并不能顺利并网。
与此同时,知识产权保护不力,“盗版”、贴牌频出,国内市场缺乏对光伏电站建设的经验,投资者只关注电站的初期投入,而忽视产品和质量,低劣的供应上开始扰乱市场。
谈及这些问题,孙广彬和“光伏发电促进联盟”呼吁,全行业应与政府有关部门通力合作,共同推动电力体制改革,并加强自律。
抗辩、修正
5月24日,机电商会副会长石永红表示,尽管中国应诉企业以各种方式参与调查程序,以合作积极的态度应对。但美国商务部仍然使用了具歧视性的“替代国”政策,并以“替代国”确定可比价格,在替代国的选择上,也没有充分考虑到产业规模、成熟度和可比性。“这种方法无视中国经济及光伏产业的现状,也扭曲了应诉企业的生产成本,”石永红指出,中国光伏产品的价格优势,在于近年中国光伏产业链的集聚发展和生产规模优势,“中国企业并没有通过低价竞争,不合理的掠夺市场。”“在终裁结果出来前,我们必须积极抗辩和申诉,以争取结果的合理化”,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光伏产品分会秘书长孙广彬对本报表示。
要知道,一旦美方作出肯定性终审,则意味着,中国光伏企业将远离年规模达30亿美元的美国市场。更有可能带动其他国家地方的“双反”加入。
5月24日,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就美国“反倾销”出裁结果,作出声明:中国产品的竞争优势与倾销无关;中国应诉企业权益没有得到充分保障;中国光伏电池对美出口未对美国相关产业造成损害;征收反倾销税的初裁结果损人不利己。
同一天,中国国内最大的四家光伏产品供应商——尚德电力、英利绿色能源、天合光能和阿特斯阳光电力,四家共同发起成立“光伏发电促进联盟(SEPA)”。
与此同时,中国商务部也强调,中国企业不光将产品出口美国,也从美国进口原材料和设备,美国限制中国太阳能电池产品损害中美双方利益,影响中美在新能源领域的合作,因此美方应审慎处理贸易摩擦。
据悉,中国每年从美国进口20多亿美元的多晶硅、EVA、浆料等原材料。2010年,中国光伏生产企业从美国进口的设备及支付的技术转让费,不少于30亿美元。中国光伏产品出口也为美国下游产业,尤其是光伏发电安装业做出了重要贡献。而且美国大型太阳能制造商和美国太阳能工业联盟,也对美国的初裁定措施表达了强烈反对。“这是短视行为,是奥巴马政府推行清洁及可再生能源政策的严重倒退”。
美国商务部的本次调查中,划定了“中国(大陆)产电池的光伏组件”,意味着如果光伏电池的原材料不是采购于中国大陆的话,那么将不在征税范围内。因而,很多公司都会将自己的原材料采购转向台湾。
浙江昱辉阳光能源有限公司董事长李仙寿指出,“贸易保护主义早已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了,要参与国际竞争,就必须更加熟悉游戏规则,提高企业的国际化程度,产品的制造不一定放在中国。”
不过,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副所长李俊峰认为,“即使在马来西亚或其他国家地区设组件厂,他们还是可以找到双反调查的理由。只有抱团打胜官司才是真正的解决之道。”
英利绿色能源董事长苗连生对于欧洲国家是否会跟随美国“双反”表示乐观,“欧盟在欧债危机没有得到解决前,不会得罪中国这个大贸易国。”
“光伏行业的补贴下降将是趋势,目前最本质的问题是供过于求。”李仙寿认为,“最近市场有回暖的趋势,就算德意两国市场今年下降,全球还是会上升。从昱辉的情况看,二季度以来已经百分之百满负荷生产,出货量再创历史新高。而最近两周来,组件、电池价格都已企稳,这在去年持续下跌以来还是首次出现,预计继续下跌的空间已经没有了。”
“中国光伏企业希望避免贸易战,但不惧战,行业困难是暂时的,市场终将回归正常。”阿特斯董事长瞿晓铧表示,公司自2009年开始从单纯的制造商向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转型,在业务结构中,去年营业额的10%来自于整体解决方案,今年的目标是25%,明年是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