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六部委呼应新36条 民资面临“入门后”考验
不让民资进入和没有民资进入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目前,一场以各部委为动力源的改革正在如火如荼地开展:短短不足30天,已有交通部、铁道部、卫生部、国资委、证监会、银监会六部委相继出台“新36条”实施细则,民间资本正喜迎政策“暖春”。
除“上半年期限临近”的缘故,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的中国民营企业联合会副秘书长王辉认为,各大部委密集发布“新36条”实施细则,也与当前经济发展现状有关,是为了“放开管制,引入民资竞争,从而达到增强国企竞争力以及激活实体经济的目的。”
对于各大部委所发布的实施细则,王辉表示赞赏。“这次很多政策都非常具体,甚至在一些方面涉及到参股的比例,具有一定的操作性。这些政策的陆续出台让民资看到了希望和曙光。”王辉说。
总体来看,各部委纷纷强调要全面开放,并表示不允许设置附加条件。比如,铁道部日前公布的《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铁路的实施意见》,从铁路工程建设、装备制造到铁路企业改制重组等各方面,几乎对民间资本全面开放。
而银监会发布的《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的实施意见》强调,鼓励各类投资者投资入股银行业金融机构,并在市场准入实际工作中不单独针对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设置限制条件或其他附加条件。
其中一些政策也不缺乏细节。比如,为了帮助民资顺利参与国有垄断行业的重组改制,25日国务院国资委出台的《关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中积极引入民间投资的指导意见》,专门推出了一些针对性措施,认可民资或民资与国资组团参与重组改制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