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工场CEO李开复近日发起“万人实名抵制《非你莫属》”的活动,随着该节目制作团队和BOSS团卷入论战,舆论升温。
对《非你莫属》的节目内容和风格,我持保留意见。我曾对主持人张绍刚的某些做法提出自己的看法(参见《主持人是什么人》,1月19日《南方周末》自由谈)。但这里我想讨论的是:一位观众或者意见领袖,一旦对某个电视节目不满,他可以或应该选择什么方式表达?他的权利以及权利的边界在哪里?他表达方式的价值和意义会怎样?简言之,我们该怎样评价李开复的这一抵制举动?
首先,我认为李开复有权利发起这种抵制。法律并不禁止观众通过合理的管道表达自己的观点,电视节目作为大众传媒的组成部分,理应允许人们批评甚至抵制。只要这种批评就事论事,不触及恶意诽谤、人身攻击等法律和道德底线。即使他批评有误、观点偏颇,法律仍然保护他发表意见甚至动员舆论的权利。拥有巨大传播力的电视节目制作团队,属于公共领域的文化权力掌握者,此权力应该谦卑地对待彼权利,虚心接受观众的批评,老虎的屁股也摸得!
其次,我发现李开复这样的抵制价值不大。报道说超过20万网友参与投票,九成支持抵制。但《非你莫属》的收视率据说破1%,就算是0.5%,乘上以亿为基数的观众,收看的观众还是多过投票抵制的网民。
第三,我觉得李开复发起万人抵制有点用力过猛。不喜欢一个电视节目,你可以拿起遥控器换台,也可以发微博宣泄,还可以写文章批评,足以表达自己的不满,而深入的批评有助于节目的改善,那些由一个个独立的观众不约而同表达的民意,更容易被制作团队所接受;反过来,动员群众进行实名抵制,很难让对方觉得你是在“善意地就事论事”,最有可能的结果就是相互攻击、骂战升级。虽说发起万人抵制没有法律障碍,但《非你莫属》远不到“滔天大罪”的地步,有必要用这样极端的方式吗?
现实中,非新闻类电视节目的生存非常不容易。它要讲政治,你得懂政治规律;它要拼市场,你得懂经济规律;它要比专业,你得懂传播规律。在三者的平衡中,任何一点偏差都有可能导致一票否决。我们总说要“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落实到具体的节目,来自各方面的压力、众口难调的审美趣味、意见相左的价值多元以及种种有形无形的条条框框,可选择的光谱就变得相当有限。所以,我祈求舆论给电视节目一个更加宽松的环境。如果没有逾越底线,请尽可能扩展它自由创造的光谱。
对一个电视节目的存续与否,我们应当尽量让观众的遥控器来决定。你的批评不妨更尖锐一些,但万人抵制这样具有巨大杀伤力的舆论武器还请审慎使用。其实,这种群众运动式的舆论活动,往往催生相反的结果:因好奇而吸引更多人去看,收视率反倒更高。这恐怕并非李开复的初衷吧?
还是让电视回归到电视,让观众的遥控器多说话吧。由遥控器代表的民意,比意见领袖的意见要更科学、更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