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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十年新闻管理格局前瞻

来源:《青年记者》杂志 作者:《青年记者》杂志 发布时间:2010-10-10 12:38 搜集整理:中国产业网

传媒之道

  未来十年,随着媒体的逐步扩展和大型传媒集团的相继组建,国家还将建立完善的传媒资产管理体系,指定国资委的有关部门或授权单位宣传部门对传媒资产进行管理,并制定相应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体系。

 

     ● 黄海洋

    什么是新闻管理格局?个人以为,就是新闻管理的主客体之间相互运动、相互作用而形成的特定关系。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新闻事业从小到大,从弱到强,从种类单一到覆盖广泛,从相对封闭到逐步开放,取得了显著的成绩,这得益于党对新闻事业的领导,得益于改革开放的社会环境,得益于新中国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各个领域的进步。

    新闻是社会的晴雨表,过去的新闻是现在的历史,现在的新闻也会成为将来的历史。从新闻史上来看,每一次生产力的变革和社会关系的调整都会影响到新闻管理格局的形成和演变,一时之社会造就一时之新闻格局,一时之新闻格局也会影响当时之社会面貌,因为新闻既是社会的忠实记录者,也是社会进步的推动者。因此,未来十年的政治经济形势如何、生产关系变化如何、思想意识形态如何、国际国内舆论环境如何,这一系列因素都将影响并决定着新闻管理格局的变化。新闻管理格局的形成必将刻上深深的时代烙印,而新闻管理格局的调整也会影响到社会的方方面面。笔者大胆推测,未来十年,中国的新闻管理格局将会出现以下发展趋势。

 

    改革的逐步深入将推动新闻管理部门整合和管理格局调整

 

    我国目前新闻传播领域的管理体制,主要建立在两个层面:一是按照传统的媒介形态来划分职责。如文化部门负责舞台艺术等口语媒介形态,新闻出版部门负责报纸书刊等印刷媒介形态,广播电视部门负责广播电视等电子媒介形态,信息通讯部门负责互联网、手机等数字媒介形态。二是按照媒介主体划分行政层级,并按照行政区划和行政级别来分配传播范围,划分传播层次。具体表现为“四级办、四级管”的媒介管理格局。这种体制的基本特征:一是与政府行政管理体系相对应,实行中央、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州)、县(市)四级办媒体和四级行政部门管理媒介的体制;二是三位一体,全面负责。媒介管理部门既是行业规则的制定者,又是行业规则的执行者,还是行业规则执行的监督者,集教练、运动员和裁判三种角色于一身;三是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地方各级媒介管理部门,受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行业部门双重领导,以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为主。

    但随着科技的发展,以数字信息技术为支撑的新媒体形态不断涌现,如网络、数字报纸、手机报、数字电视等,社会进入了网络时代。新媒体的出现使得媒介形态的外延不断扩大,传统概念中根据物理属性所划分的媒介形态边界日趋模糊,基于传统媒介形态分工的媒介管理体制自然受到了冲击:交叉并存的媒介形态带来了职能分工的重叠,多头管理衰减了管理效能,如对文化市场的管理屡次出现“缺位”、“越位”和“错位”现象;部门利益无法协同化,致使相互之间构筑行业壁垒,如文化部门和出版部门对动漫游戏管理的争夺、广电部门和信息部门对三网融合的博弈等;博弈的结果造成非理性的资源扩张和管理成本的无限扩大,内在封闭稳定的管理体系阻碍了开放式的自我发展与变革……

    而按照行政区域划分传播范围和传播层次的结果则是出现了定位雷同、内容重复、千人一面的传播主体,如层层都办党报、电台、电视台等,这造成传播资源浪费,传播效率低下的状态;三位一体,政企、政事、政资不分的管理方式导致政府管理职能模糊,传播主体经营意识淡化,竞争意识不强,缺乏核心竞争力;条块分割的传播格局还造成垄断经营,从而阻碍生产力的发展。

    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当生产关系不适应生产力的发展时,必然进行调整。我国多头管理、条块分割的传媒管理体制给传媒业的生存与发展带来了诸多障碍。未来十年,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社会体制改革和文化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随着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的启动,有望转变目前按照传播形态和传播主体来进行分类管理的思维逻辑,从传播行为这个原点出发,重新梳理和整合管理体制,设立一个涵盖整个传媒领域的政府部门,这样有利于从管理体制和政策规划上打破行业壁垒和条块分割,有助于制定协调、统一的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并且能打破部门所有制和地方保护主义,有利于媒体通过资本运营实现规范化发展,展开有序竞争,打造强势媒体。同时,它对建立监管媒体国有资产运作情况的有效机制也有帮助。

 

    科技的迅猛发展将推动新闻管理方式的转变,善待媒体、善管媒体、善用媒体成为时代的要求

 

    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把历史的车轮急速推进到资讯爆炸的信息化时代。在信息社会,媒介形态、传播状态、经营业态,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改变。随着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和广泛普及,我国媒体格局已呈现出跨媒体、多媒体融合发展的状态。如今,绝大多数党报、电台、电视台都有了自己的网站,有的还发展了手机报、移动多媒体等新兴传播平台,新闻宣传资源得到了极大丰富和扩充。特别是3G的普及和“三网融合”的实施,既给新闻宣传带来新的机遇,也给新闻管理带来很大挑战。

    网络时代之前,对纸媒、电台、电视台等信息发布渠道,传统的新闻管理办法非常有效,政府一个指令,就可以让媒体不报道。而网络、手机等新媒体的开放性和互动性使得人人都可以进行大众传播。每个网民都能成为自由的信息传播者。交互式的传播状态使得传播路径、向度和效果变得难以控制。事件或问题发生后,地方主流媒体在宣传部门的“招呼”下没有报道,但是网民没有人接到招呼,也不会听招呼,会在第一时间发布消息,迅速产生社会影响。网络时代根本无法再用行政命令的方式来进行新闻管理。

    在这种形势下,单一地管控媒体的思路也应调整。当社会传达渠道变得更加多元,权力主体更加分散的时候,政府和媒体都只能是社会权力话语场上的运动员,虽然是最牛的运动员。政府与其管控的媒体只发出一种声音,或不让媒体发出声音,不如用最大声的正确的、权威的声音去影响社会。胡锦涛总书记在2008年6月20日考察人民日报社时即提出:“要从社会舆论多层次的实际出发,把握媒体分众化、对象化的新趋势,以党报党刊、电台电视台为主,整合都市类媒体、网络媒体等多种宣传资源,努力构建定位明确、特色鲜明、功能互补、覆盖广泛的舆论引导新格局”。2010年1月5日,中央政治局常委李长春提出要“努力提高与媒体打交道的能力,切实做到善待媒体、善管媒体、善用媒体”的新闻管理新思路。可以想象,未来十年,在“互联网已成为思想文化信息的集散地和社会舆论的放大器”的背景下,科技因素可能成为倒逼新闻体制改革的重要力量。而新闻体制改革的核心必然是着眼于如何构建舆论引导新格局,以实质提升舆论引导力和中国共产党的执政能力。

    从国家利益和中国共产党执政需要的总体上来看,舆论引导与传媒产业的关系是对立统一的。科技推动传媒产业做强,强大的传媒产业是强有力的舆论引导、舆论控制的基础。但当传媒产业的发展影响到舆论引导的力度时,二者便发生了冲突。“跨地区、跨行业发展”与“维护媒体的党政层级依附关系”两种力量之间的拉锯战就是典型。二者发生冲突时,执政党对舆论引导的需要可能要胜过对产业发展的需求。然而在未来当传媒产业作为提高中国国家形象和软实力的必备基础时,又可能增加产业因素的权重。因此,下一步中国新闻体制改革的走向取决于中国共产党对国内、国际形势的判断和国家与党建的战略思想。

 

    突发事件将推动新闻管理思维的转变,依法管理、有序管理、科学管理将提升为新的管理理念

 

    近年来,随着改革进入攻坚阶段,社会利益格局进行深层调整,各种隐藏的矛盾也日益凸显,突发性事件逐渐增多,如何正确报道突发事件,如何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传递信息,如何影响社会舆论和公民意识,不仅考验着各级各类媒体,也对执政党的新闻管理思维提出严峻挑战。一系列实践表明,面对突发事件,政府如何进行信息沟通、新闻发布和舆论引导的“软任务”,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突发事件处理中维护社会稳定有序这一“硬目标”的达成。

    借助迅捷的大众传媒,公众目睹了许多突发性事件:汶川大地震、贵州瓮安事件、新疆“7·5”事件、大连海上原油泄漏、南京废弃塑料厂爆炸、甘肃舟曲泥石流灾害……这些突发事件因其事起骤然,短时间内各方力量交集,各种新闻媒体密切关注,对政府的管理应对提出了很大的挑战。近年来,在对类似事件的具体应对中,有的因及时果断,“早说话、说实话、会说话”,为政府的后续处置赢得了先机;有的则因处置不善,甚至引发了新闻次生灾害,一度使工作陷入被动。每一次突发事件,都是对政府能力的考验,也是对政府建设的推动。从2003年“非典”事件开始,国家不断加大信息公开的力度:2007年《突发事件应对法》正式施行,2008年实行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制订了《外国常驻新闻机构和外国记者采访条例》,2010年中央和各地党委新闻发言人制度逐步建立,可以说,正是一个个突发事件新闻处置的教训使得传统新闻管理思维发生巨变,依法管理、有序管理、科学管理正在成为新的管理理念。

    我国目前新闻事业管理的法律体系主要包括: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有关部分。二是《民法》、《刑法》、《著作权法》、《广告法》、《保密法》等法律中相关条款。三是《出版管理条例》、《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等行政法规。四是国务院所属部委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发布的有关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的专门管理规章。虽然门类众多,但难以摆脱新闻没有专门的立法的尴尬。未来十年,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深入实施,随着新闻管理法制化的需要,《新闻法》、《广播电视法》、《互联网传播法》等立法工作有望进入轨道,用专门法来保障新闻采访自由、规范新闻采访行为、改进和加强舆论监督、促进信息公开透明。

    而随着依法管理、有序管理、科学管理理念的推行,新闻管理的行政审批制度也可能“破冰前行”。未来十年,有望将目前的电子出版审批、报刊号行政审批、广播电视台站审批、有线网络的广播电视传输审批、广播电视上星审批、互联网转载信息审批、互联网上传播视听类节目审批、互联网上文化经营审批等等,统一到大类的“传播许可”项目下,再根据媒介、范围、性质等现实情况进行细分。许可采取权证形式,通过拍卖和招标的方式进行发放,并允许在一定条件下的权益转移,这样,不仅使其无形价值有价化,保护和增加了公共资产,减少权力寻租,同时使媒体市场的供给与需求情况得到明确而灵敏的反映,降低市场的成本和风险。

以上是变的情况。而在坚持中国基本政治、经济、社会制度的同时,新闻管理格局也将有些不变的因素。

 

    一是党管媒体、管导向的原则不会改变。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指出,要“坚持党管媒体的原则,增强引导舆论的本领,掌握舆论工作的主动权……未来十年,在积极推进新闻媒体改革过程中,中央依然会高度重视强化新闻管理,始终坚持党管媒体的原则不动摇,始终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始终保持新闻改革工作的力度与新闻管理的完善程度相适应,通过完善管理保证改革顺利推进。特别是对涉及国家主权、社会稳定、民族团结等重大宣传问题上还会加强具体指导、细化管理措施,防止导向失误干扰党和国家工作大局”。

 

    二是媒体将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的宗旨不会改变。

 

    不管媒体的属性、体制、模式等发生怎样的变化,中国传媒“喉舌”的性质始终没有变化,媒体将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的宗旨也不会改变。只有这样,中国媒体才能有效地聚合力量,形成强大的合力。在媒体改革和发展过程中保持指导方针和服务宗旨不变,这是最根本的要求,也是媒体改革创新取得成功的基本保证。

 

    三是媒体的国有资产性质不会改变。

 

    目前为止,全国的传媒集团和各主流媒体都保持了其资产的国有性质不变,各媒体担负起为国有资产实现保值增值的责任。对民间资本进入传媒领域也作了明确的规定。因此,媒体作为文化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越来越显现出不可替代的作用。未来十年,随着媒体的逐步扩展和大型传媒集团的相继组建,国家还将建立完善的传媒资产管理体系,指定国资委的有关部门或授权单位宣传部门对传媒资产进行管理,并制定相应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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