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屋漏偏逢连阴雨。在进入北美市场的梦想再次搁浅之后,华为又遭遇昔日合作伙伴摩托罗拉在找到了新买主之后的“倒戈相向”:摩托罗拉控告华为在长达10年的时间里精心策划窃取其商业机密。消息一出,立即引起中国各界的关注,并再次引发人们对国产品牌拓展海外市场所遇困境的担忧。
几乎是一夜之间,曾经有过8年亲密合作、每年以数亿美元捆绑起来的商业伙伴,成为了法庭上的原告与被告。
美国当地时间7月16日,摩托罗拉公司对美国技术公司Lemko、华为公司和14位自然人提起诉讼,指控华为公司10多年来精心策划窃取其商业机密。摩托罗拉在提交给美国北伊利诺斯州地方法院的诉讼书中称,在过去的10年之中,华为与10多名摩托罗拉员工合谋窃取其无线网络设备方面的机密信息。
对于摩托罗拉的指控,华为予以坚决否认。华为称,摩托罗拉的起诉是毫无道理并且完全没有法律依据的,华为将积极捍卫自己的名誉和权利。
人们注意到,摩托罗拉对华为“刀兵相向”,正值摩托罗拉将其无线网络基础设施业务出售给诺基亚西门子通信公司(以下简称诺西)、而华为在竞购中落败之时。既非对手,何以刀兵相见?
业内人士认为,表面上看,这是华为与摩托罗拉的纠纷,实际上背后却与获得摩托罗拉无线网络基础设施业务的通讯行业巨头诺西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摩托罗拉突然发难
华为在北美市场一直很艰难。
在新兴市场风生水起的华为,在北美市场只跟一些二三线的电信运营商有合作,未获得美国市场四大移动运营商的任何一份合同,一直通过与摩托罗拉的OEM合同向北美市场间接供货。2008年,华为与贝恩资本联合竞购3Com,但因无法通过美国政府审批而放弃收购。随着去年北电旗下的4G技术LTE业务和北美地区CDMA业务被爱立信以11.3亿美元收购,华为将摩托罗拉视为重要的并购目标。实际上,除了摩托罗拉,华为已经找不到适合自己并购的目标。
今年4月,国外媒体曝出华为正在与美国安全部门沟通其并购摩托罗拉公司移动网络业务和资产的事宜,为此,华为专门聘请了谈判专家和业界知名的咨询公司游说美国政府。虽然华为提供了更高的竞购价格,但7月中旬,摩托罗拉宣布,华为的竞购对手诺西以12亿美元并购了其移动网络业务和资产。这意味着华为在北美市场几乎到了山穷水尽的境地——通过曲线进入北美市场的大门已经关闭,此前摩托罗拉与华为之间稳定的OEM合作关系,也将渐次化为历史尘埃。因为显而易见的是,基于诺西与华为近年在全球“老二”之位上的激烈争夺,诺西或难以再续此前摩托罗拉与华为间的“亲密合作”。
没有永远的朋友,只有永远的利益?
或许连华为也认为这场商业游戏翻脸太快。7月22日,华为在愤然指称摩托罗拉诉华为窃密“毫无道理并且完全没有法律依据”的同时,亦强调了曾经与摩托罗拉“有过”的良好关系——“华为与摩托罗拉公司签有协议,允许摩托罗拉转售华为的无线通信设备”,并且类似合作保持了8年之久。华为同时强调指出,正如华为此前与摩托罗拉保持良好的 OEM合作关系一样,华为与Lemko之间的联系也仅限于正常合作,“我们与Lemko公司之间没有超越经销商协议之外的任何关系”。
被翻新的“旧案”
作为本次诉讼中的另一家核心公司,Lemko与摩托罗拉有着更深的“纠葛”。
早在2008年,摩托罗拉就曾起诉5名前雇员,指控他们将公司商业机密透露给Lemko公司。而Lemko公司的多位高管都曾在摩托罗拉任职,同时Lemko与华为签有一份分销协议。
时隔两年,摩托罗拉为何要翻新一起旧案?
根据早期起诉书的描述,被起诉的5人为潘少伟(SHOWEI PAN)、金汉娟(HANJUAN JIN)、吴小华(XIAOHUA WU)、白雪锋(XUEFENG BAI)、盛小红(XIAOHONG SHENG)。
根据摩托罗拉的陈述,该5名被告都曾为摩托罗拉员工,其中本案的第一被告潘少伟辞职后创办Lemko公司,同时也是案件另一被告吴小华之丈夫。本案对其他5人的指控,均与涉嫌非法向Lemko以邮件等形式输送未经授权的保密文件及商业机密有关。
而摩托罗拉更指控潘少伟利用其与吴小华的夫妻关系,授意吴在公司内部从事“不当”行为,指控证据有三:一是2006年10月,吴在未经公司授权情况下非法从摩托罗拉公司电脑中下载保密文件、公司专有软件予潘;二是2006年12月1日,吴向潘提供了访问摩托罗拉机密资料的通道;三是2007年5月31日,吴以电子邮件形式向潘传送了公司的内部保密资料。
这个已经持续了两年的旧案,原本与华为无关。
然而,今年7月16日,这起拖延了两年的旧案升级。摩托罗拉当日修改了起诉书,将5名被告增至14人(大多为摩托罗拉前员工及Lemko在职员工),同时增加起诉 Lemko公司和华为。而在众多被告中,曾在摩托罗拉工作10年的潘少伟是关键人物。摩托罗拉指控说,潘少伟与华为总裁任正非相识于2001年,并多次与任有过会面。摩托罗拉同时引证潘于2001—2004年不同时段的邮件,以证明其向华为输送了摩托罗拉包括“无缝移动”、“专有系统架构”在内的各种技术和机密信息。起诉书还指认了潘与华为无线通讯产品部副总裁侯金龙(音)等也有邮件往来。
对于上述指控,华为强调指出,华为与潘少伟等被诉前摩托罗拉员工创办的美国公司 Lemko之间有关系,亦仅限于OEM的合作关系,“华为与Lemko公司签有OEM协议,允许Lemko转售华为的无线基站设备”。
化友为敌为诺西
然而事情的蹊跷之处就在于,摩托罗拉为何在发现华为“商业间谍”行为的10年后,并刚刚找到了新买家就对前盟友倒戈?而且摩托罗拉已经将相关业务整体出售,更没有必要以侵犯知识产权为由与华为翻脸。对此,不独华为上下唏嘘感慨,业界亦觉此事蹊跷。
显而易见的是,刚刚与摩托罗拉签下收购协议的诺西,与华为近年的竞争已呈刀光剑影之势:2009年,华为销售额达到了218亿美元(合人民币1491亿元),而诺西则为125亿欧元(约合人民币1155.32亿元)——两相对比,华为已经超越了诺西,成为事实上的全球电信设备业的“老二”。
加之财务上的亏损,以及在欧洲本土受到来自华为、中兴两家中国企业的步步紧逼,诺西的危机感日重。来自北美LIGHT READING分析认为,收购摩托罗拉资产,不仅是对日落西山的摩托罗拉的拯救,也是诺西实现自我救赎的唯一路径。而诺西大中华区总裁张志强也坦言,收购摩托罗拉的最大收获在于,获得了北美和日本的客户资产。而北美和日本,是全球最为封闭的市场,也是华为至今依旧未能大规模直接进入的地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