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产经 产业 财经 智库 访谈 专题 数据 法规 文化 品牌
网站首页-> 产业-> 林产-> 信息->

国务院多项优惠政策支持赣南振兴

来源:中国绿色时报 作者:马李妍 发布时间:2012-07-12 10:19 搜集整理:中国产业网

  国务院日前出台《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江西省赣州市和吉安市被列入全国木材战略储备生产基地,东江源、赣江源、抚河源和闽江源被列为国家生态补偿试点。

 


 

  《意见》指出,赣南是我国南方地区重要的生态屏障,加快推进南岭和武夷山等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加强江河源头保护和江河综合整治、加快森林植被保护与恢复、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对保障我国南方地区生态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意见》指出,未来发展中要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的关系,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相协调;进一步加强天然林资源保护,巩固和扩大退耕还林成果;加大长江和珠江防护林工程以及湿地保护和恢复投入力度;支持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湿地公园等建设;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中幼龄林抚育和低质低效林改造,改善林相结构,提高林分质量;支持森林防火设施建设;加大对森林管护和公益林建设的扶持力度,加强对草山草坡的保护和利用。

  《意见》将东江源、赣江源、抚河源和闽江源列为国家生态补偿试点,我国将加大对废弃矿山植被恢复和生态治理工程的资金支持力度,加大对国家公益林生态补偿投入力度。

更多

扩展阅读

我来说两句()
    用户名:
    [Ctrl+Enter]
争先创优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