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报告:完善教师流动制度重在合理有序参与
完善教师流动制度重在合理有序参与
——来自全国24个省份9万名教师的调查报告
为实施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各地纷纷建立教师流动制度,促进教育资源优化配置。教师,作为这项制度的核心群体,他们的态度关系到这项制度的实施成效,推动教师流动的关键在于教师主体参与下的合理有序流动。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近期问卷调查了全国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168个区县11867所小学、初中及九年一贯制学校的在岗教师90115名,了解教师对当地实施教师流动政策的看法,为完善中国特色的教师流动制度提供决策参考。其中东、中、西部教师分别占42.22%、33.61%、24.17%;城乡教师分别占28.09%、71.91%;男性教师占45%。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
1 大多数教师认识到流动是大势所趋
大部分教师认识到流动是大势所趋。27.90%的教师愿意参与政策要求下的强制性流动,52.01%的教师希望流动是自愿申请的,6.71%的教师希望满足个人附加条件的流动,1.34%的教师对是否流动以及采取何种形式的流动无所谓。只有2.04%的教师不愿意以任何形式流动到别的学校任教。(图1)

图1 教师流动意愿
年龄大的教师更支持政策要求的流动。不同年龄比较,教师年龄与流动要求呈反比。50岁以上的教师对“出于自愿申请的流动”选择占42.32%,低于30岁以下教师13个百分点,而选择“政策要求的流动”高于30岁以下教师9个百分点。虽然一般认为年龄大的教师不愿意更换岗位,但调查发现50岁以上教师不愿意参与任何形式流动的人数仅为2.75%。(表1)

学历越高对流动自主权要求越高。不同学历比较,教师学历越高对流动自主权要求越高。研究生学历教师选择“出于教师自愿申请的流动”高于中等学历教师17个百分点,选择“无所谓”的则低于中等学历教师8个百分点;研究生学历的教师对“满足个人附加条件的流动”选择略高于其他学历的教师,但不愿参与任何形式的流动比例也最低。说明学历高的教师心态更开放,同时自主意识更强。(表2)
学校教学质量越高的教师对流动自主权要求越高。校际比较,教学质量高的学校的教师相比其他学校对流动的自主权有更高的要求。学校在本区县的教学质量水平越高,教师选择“出于教师自愿申请的流动”比例越高,教学质量最低和最高的两类学校相差10个百分点。而教学质量最高的学校教师选择“政策要求的流动”的百分比为25.06%,比教学质量最低的学校低5.64个百分点。显然,优质学校的教师更希望自主流动。(表3)
城市教师对流动自主权的要求较高。城乡比较,城市教师对流动自主权的要求较高。在“出于教师自愿申请的流动”选择上城区教师高达60.56%,比农村教师高出14.25个百分点;与此相反,在“政策要求的流动”上,农村教师比城市教师高7.74个百分点,农村教师群体更支持教师流动政策。此外,不论学校处于何位置,教师都倾向于“出于教师自愿申请的流动”,即使话语权较弱的农村教师也有46.31%的人希望换岗流动时能够遵从其意愿。(图2)

图2 学校位置不同的教师流动意愿
经济发达地区的教师更追求流动自主。不同地区比较,经济发达地区的教师更追求流动自主权。以农业人口占当地人口比例作为一个地区经济发展程度的指标分析经济发展水平与教师流动意愿的关系,农业人口比例越低表示经济越发达。结果发现,在“出于教师自愿申请的流动”选择上,经济发达的地区比不发达地区高近14个百分点;而在“政策要求的流动”选择上,农业人口所占比例低的地区比所占比例高的地区低近9个百分点。在其他三类流动意愿选择上,农业人口所占比例的高中低之间差异不大,均低于4个百分点。(表4)
2 部分教师对流动心存顾虑
家庭是教师流动时首要考虑因素。在工作生活环境差距较大的情况下,推进教师流动,他们难免有各种顾虑:52.98%的教师担心学校离家远,48.41%的教师担心无法照顾家人,24.65%的教师担心两地分居,24.66%的教师担心去新环境不适应。而担心事业发展、收入待遇等方面的选择比例均不到20%。只有17.69%的教师担心到新学校事业发展要重新开始,12.44%的教师担心收入降低。
教师对流动有顾虑是共同的,在不同群体教师身上的反映有所差异:
已婚教师首要顾虑是担心无法照顾家人。从婚否比较,已婚教师的顾虑较高。将教师婚姻状况分为已婚、未婚和其他三类。50.16%的已婚教师担心无法照顾家人,分别高出未婚教师、其他婚姻状况教师15.3和4.95个百分点,已婚教师担心收入待遇降低的占11.85%,分别低于未婚教师、其他婚姻状况教师5.4和4.89个百分点。
教师学历越高越担心去新环境后事业发展要重新开始。不同学历比较,学历越高越有事业发展顾虑。研究生学历的教师选择此项的人数占25.49%,分别高于中等学历、大专学历和本科学历教师12.87、9.69和5.56个百分点。研究生学历的教师中担心去新环境不适应的比例最低,为18.34%,低于中等学历教师以及本、专科教师8到6个百分点。
3 大部分流动教师能够适应新环境
流动教师以中青年、中初级职称、本科学历教师为主。流动教师以中青年教师为主。参与过和正在交流的教师调查结果显示,流动教师以年富力强的教师为主,年龄在30岁以下、31-40岁、41-50岁、50岁以上的人数分别占流动教师总数的23.21%、49.72%、23.15%、3.90%;学历为中等、大专、本科和研究生的人数分别占流动教师总数的3.74%、30.28%、64.98%、1.00%;职称为未评职称、初级职称、中级职称、高级职称的人数分别占流动教师总数的3.50%、35.47%、48.86%、12.17%。
多数流动教师在流入学校主要承担教学工作。教师在新学校主要承担教学任务。参与流动的教师中95.27%的人在原学校是授课教师。68.4%的流动教师在流入学校教授专业对口的课程,18.3%的教师教多门课,只有不到3%的教师能够参与学生和学校管理活动,1.6%的教师能够指导流入学校教师。
小部分教师因流动在职称职务培训等方面发生变化。教师在流动后工作生活条件有稍许变化。84.41%的教师报告流动并没有带来职称职务的变化,获得提升的教师不到15%。47.7%的教师报告培训机会没有变化,18.05%的报告培训机会比在原来的学校大幅度减少。
部分流动教师工作中遇到不同的困难。来自不同学校的教师各有各的困难。31.52%的流动教师报告工作上没有遇到什么困难,20%以上的反映工作中遇到新学校硬件设施落后、缺乏良好的办公条件、学生学习能力不高、新学校可供利用的教育资源较少、新学校整体教学质量水平不高、教学任务繁重等问题。有小部分教师反映缺乏教学机会、缺乏流入校教师指导、胜任本校教学要求存在困难,前者多来自办学水平较好的学校,后者多是薄弱校派到优质学校学习的教师。
教师流动期间生活上的困难集中体现在家校距离远、无法照顾家人和住宿困难等方面。流动教师生活遇到住宿困难。教师反映的生活困难集中体现在家校距离远带来的生活问题,分别有39.17%、28.96%和18.52%的教师存在上班要花更多的时间、无法照顾家人、住宿困难等问题。流动期间住宿由流入学校解决(提供宿舍或租金)的流动教师占34.06%,由原学校解决住宿的占1.72%,自己解决住宿问题的占11.43%,回自家住的占52.79%,其中有一部分教师因无法解决住宿问题而不得不回家住。还有15.10%的教师反映经济负担加重。收入方面,75.10%的流动教师收入状况基本没有变化,13.43%的教师收入下降。
4 七成多教师支持流动政策
(一)教师对流动政策的看法
70%以上的教师赞同教师和校长全面流动。大多数教师赞同教师流动是解决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均衡发展的根本措施。调查显示,分别有76.94%和78.06%的教师认为县(区)域内学校之间教师流动、校长流动是促进学校间均衡发展的根本措施;多数教师支持建立全体教师流动、校长流动制度,但有20%以上的教师明确反对教师全面流动和校长流动。大部分教师认为教师交流时关系应留在原来的学校,26%的教师反对人事关系留在原来的学校。
农村教师更支持全面流动制度和流动时带走人事关系。城乡比较,农村教师最支持流动政策。支持建立全体教师流动制度的农村教师占76.59%,比城市教师高8个百分点;69.28%的农村教师认为,交流时人事关系应放在新学校,也高于城市教师8个百分点,说明农村教师更希望通过流动改变处境。在校长全面流动制度建立方面,城乡教师表示同意和完全同意的百分比相当,分别为77.61和79.96%。(图3)

图3 城乡教师对教师流动政策的看法
办学水平低学校的教师更支持全面流动制并希望流动时人事关系流转。办学水平较低的学校教师更支持全面流动并希望流动时人事关系流转。调查显示,办学质量较高的学校教师支持全面流动的百分比为68.44%,低于办学质量较低的学校9.37个百分点。办学质量越高的学校教师越希望流动时人事关系留在原校,百分比为78.07%,而办学质量较低学校教师则希望通过流动改变处境,支持人事关系留在本校的教师占67.18%,低于优质学校近11个百分点。(图4)

图4 教师对教师流动政策的看法——分学校质量
一半左右的教师认为,校际间办学条件和发展机会的差距是阻碍流动政策贯彻落实的关键因素。教师流动的阻碍主要来自非经济因素。有58.8%和45.53%的教师认为校际之间办学条件差距、教师发展机会的差距是阻碍本地教师流动政策贯彻落实的重要因素。还分别有28.59%、25.14%和23.39%的教师认为校际间校长管理水平的差距、学校所在社区环境的差异、生源学习能力的差异是影响教师流动政策落实的关键因素。这种状况说明教师更看重学校的软硬条件和发展机会等因素。
人事关系是否变动影响教师对流动期限的选择。人事关系是否变动影响着教师对流动期限的选择。支持流动制度的教师认为,在流动后人事关系留在原学校情况下合理交流年限平均为2.45年(标准差为1.37年),大部分教师认可1至3年;在人事关系变动的情况下,教师们认为在一所学校任教的合理年限是3.94年(标准差为2.52年)。
在人事关系不变动的情况下,各类学校教师对流动年限的期望差异显著,学校越好教师期望的流动年限越短,优质学校的教师不希望长时间交流在外校,薄弱校教师则希望在外交流更长时间。人事关系变动的条件下各类学校教师对流动年限的期望差异不再显著,或许与人事关系变动后很难再返回原学校的社会现实有关。(表5)

(二)教师对资源配置公平理念的认识水平
调查发现,教师对教师资源公平配置的认识水平影响其流动意愿和对流动政策的支持程度。
八成以上的教师认可紧缺专业教师应当优先配置农村校或薄弱校。从总体上看,教师群体基本认可和支持教师资源公平配置理念。80.41%的教师认为紧缺专业教师应当优先配置给农村校。有意思的是从未流动过的教师对优先配置农村校的支持程度最高,达到83.83%,高于交流期教师的选择比例12.72个百分点。86.09%的教师认可紧缺专业教师应当优先配置给薄弱校,各流动类型的教师对薄弱校的选择都超过80%,高于对农村校的支持比例。教师在向城市薄弱校和农村校流动选择上倾向薄弱校,更多地考虑城市薄弱校的整体环境要优于农村校。(表6)
东部地区教师认可紧缺专业教师应优先配置农村校的比例最低。从地区比较看,东部地区教师认可紧缺专业教师应优先配置农村校的比例最低。调查显示,东部地区教师认可紧缺专业教师应优先配置农村校的百分比为77.33%,低于西部和中部地区。尤其是正在交流的教师群体,认可人数只有64.71%,低于中部和西部12个百分点左右,而没有流动经历的教师选择支持优先配置农村的百分比则与中部和西部教师差距不大,或许与流动教师更了解城乡差距不愿意去农村有关。三个地区对优先配置薄弱校的选择比例差异不大,都在85%以上。
城乡差异在教师流动决策中起重要作用。教师认可城乡差异的影响在流动抉择中起到很大作用。91.32%的农村校教师认为紧缺专业教师应优先配置农村校,高于城市校教师近40个百分点,城市教师支持与反对比例几乎持平。农村教师支持紧缺专业优先配置薄弱校的百分比为90.9%,高于城市校教师17个百分点。农村教师处于弱势环境对教育不公平的感受更深刻,强烈期望教师配置资源向弱势学校倾斜,而部分城市校教师在某种程度上是教育发展不均衡的受益者。
优质校教师认可紧缺专业教师应优先配置农村校的比例较低。优质校教师认可紧缺专业教师应当优先配置农村校的比例最低。教学水平较低和中等的学校教师支持紧缺专业教师优先配置农村的百分比为85%左右,教学质量良好校的教师对农村校的选择占79.85%,优质校教师的选择仅占64.13%,优质校对优先配置薄弱校的选择百分比最低,仅为74.07%,低于其他类型学校11至16个百分点。优质校曾经外出交流过的教师对农村校和薄弱校的支持百分比为59.68%、70.72%,低于优质学校从未流动的教师6至9个百分点。这个结果提示促进校际教师资源的配置均衡不能完全依靠优质校和教师的自觉行为。
综上所述,大多数教师都认可教师流动制度,认为提高了学生享有资源的公平程度,也有助于提高教师享有资源的公平程度。但不同群体的教师对教师流动制度的支持程度是不同的,诉求也不完全相同:农村校教师、薄弱校教师更支持教师流动制度,而城市校教师、优质学校教师,对全面流动制度的支持程度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