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卫生部发布《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对全国860万医疗机构从业人员的行为进行规范。规范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内所有从业人员,包括管理人员、医师、护士、药学技术人员、医技人员及在医疗机构从业的其他人员。行为规范从以下各方面规范从业人员的素质:
一、从业人员要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和隐私权,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和健康隐私,维护患者合法权益;二、从业人员不索取和非法收受患者财物,不利用执业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不收受医疗器械、药品、试剂等生产、经营企业或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不参加其安排、组织或支付费用的营业性娱乐活动等;三、从业人员要保证医疗技术应用的科学性、合理性,使用适宜诊疗技术和药物,因病施治,合理医疗,不隐瞒、误导或夸大病情,不过度医疗;四、相关人员要严格执行财务、物资、采购等管理制度,廉洁奉公、不谋私利、严格执行临床教学、科研有关管理规定,保证患者医疗安全和合法权益,指导实习及进修人员严格遵守服务范围,不越权越级行医。
对于行为规范的实施与监督,卫生部表示,要把行为规范的实施情况和医疗机构校验管理、等级评审、医师定期考核、医德考评、职称晋升、评先评优挂钩。中国医师协会副秘书长谢启麟透露,中国医师协会将制定一些行业内部的测评,有很多专家提出来是否医生也做“黑名单”,对此,医师协会正在考虑。
专家视角
推广《规范》势在必行
谢启麟说,医疗机构从业人员执业当中,特别是医师执业的一个重要特点——要独自面对病人的情况比较多,可能医德医风是非常关键的一件事情,我们要做监督和评估。
他还说,医疗技术的评估和评价是很复杂的,它涉及到的问题非常多,包括伦理问题、价格问题等等。
医政司副司长赵明钢说,卫生行政部门为保障《行为规范》的落实做了很多准备工作,一是前期有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二是对于这支队伍的教育、培训、培养,特别是在人文关怀、医德医风方面;三是对医务人员提出要求的同时,也在向大家解释无论是法律法规还是行为规范,既是对行为的约束,也是对医疗队伍合法权益的保障,另外对于保障医疗质量、医疗安全,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有重要意义。
网友弹赞
支持派
起码不会乱开药
@高擎天:无论如何,这个值得推广学习之,无良医生应该得到惩治。
@柱男别跑:这下好了,看个感冒不会开一大堆药咯。
@切仙女的小鸡鸡:曾经被一个牙医骗过钱,本来想报案的,但是距离太远了。希望这样恶心的人不要玷污了医生这个被众人赋予了许多称赞的名号,如果有这样的黑名单,我想让老百姓一起监督和完善最好。
反对派
应该通过法律途径规范
@宏微:如果医师出问题了,直接用“法治”注销掉他的医师执业证就行了,以道德代替法律,好吗?谁赋予他们有道德权利?
@hi麦凡:做个医生临床工作就多得做不完,还被这些无聊的制度搞来搞去,能不苦不累吗,我们已经没精力去思考那些疑难病,没精力去做得更好,我们也是普通人一个而已。
@恋上番薯:要用怎样的标准来“拉黑”不合格医生呢?每个病人的要求不同,如何保证公平公正地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