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量改革,而不是简单、快速的自由化,是我们未来金融改革应该坚持的基本原则。首先,逐步放松金融管制;其次,修正金融体系失衡;第三,确立金融市场的基本规则。”
8月中旬,有消息称福建省泉州市已向国务院提交金融改革试验区方案。
7月下旬,广东省珠江三角洲金融改革创新综合试验区方案获批。
3月下旬,温州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方案获批。
但时至今日,利率市场化没有被提及,征信体系重建遇冷,也没有一家小贷公司转制为村镇银行……获批金融改革试验区最初的悸动过后,曾经备受瞩目的温州模式正在经历着某种无可奈何的煎熬。而温州之后,许多地区仍在前仆后继。
监管层在金融改革具体操作上留下的许多意味深长的空白,让各路观望者和温州一样开始显露出越来越多的焦虑:温州金融改革的下一站在哪儿?监管层到底能给金改试验区多大的空间?而广东省的加入和正在“叩门”的福建泉州等地区的跃跃欲试,又会给中国金融改革带来什么样的变化?针对种种疑惑,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银行业研究室主任曾刚接受了中国经济时报记者的专访。
“不要有太多个‘温州’”
中国经济时报:温州之后,很多地区都在跃跃欲试,譬如广东省金改方案上月获批,福建泉州也已经提交了方案。您怎么看待这个现象?
曾刚:在我看来,温州金改的意义在于“试验”,既然是试验,其一,最好不要太多,否则就很难评估试验的实际效果;其二,不要在经济或金融中心做,因为试验是有风险的,在经济、金融中心进行试验,潜在成本或许会比较高。也正因为此,如果真要在金融中心搞试验,防范风险必然会成为首先要考虑问题,而这种试验的价值难免会打很大的折扣。
中国经济时报:或许在政府的相对谨慎和民间的更多期待之间,有一大部分原因还是担心改革的失败。您觉得金改试验区的前景如何?在制度层面上还有哪些创新空间?
曾刚:从功能观来看,金融体系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作用方式不只在于融通资金,也包括管理和分散风险。这也意味着,不管是以何种形式(民间借贷还是银行贷款)发生,金融业务的风险都始终存在。一个高效的金融体系,并不在于把风险减到零,而是把风险、收益等要素,按照确定的规则,在不同的市场参与者之间进行合理配置。除此之外,作为创新先导的试验本身就具有一定的风险性。在很多时候,也正是由于在试验期的失败,可以将所有可能的风险充分揭示出来,为寻找正确的方向奠定基础。
基于以上的认识,我认为,作为一个“试验区”,其可能的创新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放松对金融机构的准入限制,允许民营资本更多地参与新银行机构的发起或参股现有银行,推动银行股权结构的多元化和治理结构的优化。这一方面可以促进竞争,增加金融服务供给;另一方面也可以真切地观察民营资本介入甚至控制银行运行可能带来的各种影响,为今后全国范围内的改革积累必要的经验。
第二,推动直接融资市场,特别是高风险金融工具市场的发展,加强对实体经济(特别是中小企业)的支持。除新设金融机构之外,应特别重视多种类型金融手段的协调发展,以建立完善多层次的融资体系为目标来优化金融结构。
第三,也是在我们看来最重要的,是在改革试点过程中真正建立起有效的金融市场规则。理清政府、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参与者的行为边界,真正形成风险与收益相对应的权责承担机制。就短期来看,重点应在于探索政府在金融风险承担上的退出机制以及更合理的金融风险处置流程。从这个意义上讲,我们并不期待一个不暴露任何风险和问题的试验。
“不要认为民营的就一定好”
中国经济时报:金改试验区是否能让民间资本的银行梦想照进现实?
曾刚:拿温州来说,它的试点方案里写的是允许民间资金参与发起村镇银行,这个表述相对模糊。允许民间资本投资金融机构或者参与发起村镇银行的政策,早在几年前就已经在实施了。根据银监会公布的数据,截止到2011年,已经有上千亿元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领域,其中,在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总股本中,民间资本(含境内法人股、自然人股和其他社会公众股)占比分别为42%和54%。在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总股本中,民间资本占比92%。不过,尽管投资额已然不少,但监管部门对银行仍有着较强限制,比如单个法人的持股不能超过10%、单个自然人不能超过5%以及村镇银行的主发起人制度等等,都是为限制企业可能对银行经营形成实际控制。
这次的提法,在许多人理解,好像认为是允许民营企业在不依靠主发起行的情况下,自行发起村镇银行,从而是真正意义上的民营银行的放开。不过在我们看来,现有方案的措辞里并没有明确这个意思。允许民营资本作为村镇银行发起人,并不意味着取消了银行为主导的主发起人制度,也不意味着民营资本的投资比率可以超过原来的限制,更不意味着民营资本可以完全主导一家银行的经营决策。至少目前从字面上理解,我没有读出新的含义。
中国经济时报:您对成立民营银行是什么态度?
曾刚:在我个人看来,多种形式所有制并存对银行业发展是件好事,不同类型机构之间的竞争和交流,可能会比单一所有制机构更好一些,因此,应该允许一定数量的民营机构存在。但是也要认识到,允许一定数量的民营机构存在,并不意味着民营银行的经营效率更高,也不意味着民营银行能代表更多人的利益,更不意味着民营银行的风险更低,而只是因为,通过新所有制机构的引入,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推动市场竞争,这对完善市场体系会有一定的好处。还需要强调的是,放开市场准入的目的,在于促进竞争、优化市场结构,是为了让整个金融体系更加有效率,这一切都需要以控制风险、保持市场整体稳定为前提。从这一点看,准入放开的进程应该是渐进、可控的。
“不妨把温州当成一个试验室”
中国经济时报:现在温州比较普遍的呼吁是希望监管层进一步“解放思想”,您觉得进一步推进改革的着力点在哪些方面?
曾刚:在我们目前的金融管理体制下,绝大多数金融改革权限都在中央一级的政府部门手中,如利率市场化、机构准入等,地方并不拥有太大的决策权。而且,由于分业监管体系,这些权限还分散在不同部门的手中。这意味要想系统性地推进金融改革,需要一个更高层面的整体规划,温州这样一个地方政府并不能做到。
由于重大金融改革往往牵一发而动全身,其步调的渐进和谨慎是必然的。因此,在我看来,与其去期待监管层的解放思想,地方政府不妨在自己权限内,做一些在全局上可能具有重大意义的事情。比如说,在地方金融监管体制的建设方面,在地方金融机构风险的处置化解上以及在地方金融市场建设等方面进行试验和创新,为全国整体改革推进积累经验。
中国经济时报:正在进行的金融改革可能更像是一种增量式的金融创新,并没有触及核心。推之整个中国金融体制的改革,未来该怎么寻求突破?
曾刚:中国一直以来都是增量改革的创新,这是我们过去几十年的改革得以平稳推进的主要原因。金融改革同样应如此。而且,金融市场的诸多改革,如利率、汇率以及其他方面,涉及面较广,过快的调整可能会带给整个经济体系很大的负面影响。在过去几十年,各国在金融自由化改革过程中,曾爆发过多次程度不一的金融危机,充分说明了这一点。因此,在事关整体的金融改革问题上采取渐进、谨慎的态度完全是合理的。增量改革,而不是简单、快速的自由化,是我们未来金融改革应该坚持的基本原则。更具体一些,我们认为,中国未来的金融改革的重点或应关注以下几个重要方面。
首先,逐步放松金融管制。在我们看来,在短期内,管制放松的重点并不在于利率、汇率等价格的市场化,而在于市场准入和数量管制(信贷增长)的放松。要知道,在数量受到严格控制的情况下,所形成的市场价格必然也会是扭曲的,并不能充分发挥优化资源配置的作用。当然,这并不是说利率、汇率市场化改革不重要,其仍是金融改革长期要坚持的方向。
其次,修正金融体系失衡。金融市场发展相对滞后以及结构失衡,是我国金融体系的主要缺陷所在,也是未来金融改革需要努力的方向。应进一步强调多层次金融市场建设,特别是高风险金融工具市场的发展,以提高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
第三,确立金融市场的基本规则。建立金融市场运行的基本规则,是未来金融改革顺利推进的基石。从我国目前的情况看,这样的基本规则并没有真正建立起来。在实践中,金融市场主体对自身权责认识不清,相互之间的杯葛时有发生。而政府出于对风险的高度担忧,以及对各类风险处置过程(也包括民间借贷案件)的频繁介入,成为了金融风险事实上的兜底者,这又进一步地恶化了金融市场主体权责不清的现状。这种“死循环”在很大程度上破坏了金融市场的基本规则,不但无助于金融体系效率的提高,反而会激发市场参与者的道德风险,是阻碍金融市场化改革最大的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