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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回应:价格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来源:证券时报 作者:马李妍 发布时间:2012-08-21 11:35 搜集整理:中国产业网

  京东商城、国美电器、苏宁电器之间的价格大战于8月15日正式打响,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对此,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昨日在月度例行新闻发布

  苏宁电器6.10-0.08-1.29%

  会上回应说,商务部认为有关企业不论采取何种方式开展销售活动,都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共同促进家用电器市场的健康运行和平稳发展。

  沈丹阳表示,商务部已经关注到了最近一段时间大型电商进行价格战的一些情况,也将继续关注事态的发展。同时,他强调,大型电子商务网站在进行价格战的时候必须要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同时也必须保护消费者和供货商的利益。

  沈丹阳介绍了现在与降价促销相关的法律规定:《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一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排挤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价格销售商品。《反垄断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禁止具有市场额支配地位的经营者没有正当理由而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

  同时,《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经营者不得为了排挤竞争对手或独占市场以低于成本价格倾销商品,扰乱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损害国家利益或者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大家可以通过这几个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作出判断,几家电子商务公司的行为是否违法。”沈丹阳表示,判断几家电商的行为是否违法,需要由相关执法单位,比如说价格主管部门、工商执法部门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执法主体依法调查取证后方可作出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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