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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42个县区告别无气象“主管”时代

来源:中国气象报 作者:秩名 发布时间:2010-10-26 10:44 搜集整理:中国产业网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日前决定,在没有设置气象主管机构的41个县区和1个特别行政区设置气象主管机构。至此,自治区74个县区全部有了气象主管机构,气象管理职能得到了进一步完善。

    主要作法是:在这42个县区内,由农牧局或科技局承担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管理工作,加挂气象局牌子,履行县级政府的气象主管机构职责。其职责包括:认真履行本行政区域内的自动气象站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做好气象灾害防御科普知识宣传;按照上级气象主管机构的安排,完善气象灾害监测体系,编制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和应急预案;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开展防雷减灾、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减轻气象灾害损失;对发生的气象灾害种类、次数、强度和损失开展调查;接收灾害性天气预报、警报和预警信息,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并按规定向社会发布,减轻气象灾害的影响。

    除此之外,今年9月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落实县级气象防灾减灾政府管理职能的通知》还明确规定:各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将气象灾害的防御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气象灾害防御和气象管理职责所需经费应当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保证工作人员工资和站点看护、服务终端运行、气象灾害调查等工作经费。

    该通知还要求,指定2至3名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的同志作为专(兼)职工作人员。在机构、人员和经费确定后,新成立的42个县区气象主管机构在通过正式审批、人员培训后,挂牌成立运行。  

    据悉,为提高青藏高原综合观测能力,2008年,西藏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区域气象灾害监测站网建设的通知》,提出了“县县有气象站”的目标,积极组织开展气象灾害监测站网的建设工作。至2009年年底,全区气象观测站总数达到了135个,气象观测站密度提高到平均每1万平方公里1个,增强了全区气象灾害监测能力,丰富了气象观测资料。但是,气象站点建设完成了,依然有42个县区没有气象主管机构,加上西藏地域面积大,交通线长,给管理工作带来了很大困难。为此,西藏自治区气象局提出了在这些县区设立气象主管机构的设想,并得到大力支持,经过大半年时间的努力,为这42个县区无人值守自动气象站找到了“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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