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华大学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主任蔡继明教授在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发展与创新国际学术研讨会(全国第六届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发展与创新论坛)的主题演讲
我的题目是用科学的态度来研究马克思经济学。刚才几位教授的发言都是在坚持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而不是个别结论。刚才卫兴华教授也批评了教条主义的态度,也批评了歪曲马克思主义的态度。但哪些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我们怎么坚持基本原理呢?所以我这里强调要区别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立场、观点方法以及个别结论。
什么是坚持马克思主义?我理解马克思主义道理千条万绪,可以归结三条。第一,人民大众的立场。第二,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法、世界观。第三,坚持辩证法。你只要坚持这三条,你就可以理直气壮地说自己是马克思主义或者坚持马克思主义。恩格斯讲过,马克思主义不是教条,而是一种方法。卢卡奇也说,要把它当成一种方法,并且沿着这种方法研究问题。
由此我们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在我们发展和创新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过程当中,如果我们运用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方法去揭示马克思主义体系本身存在的问题,从而否定马克思的研究结果,这些学者要和那些教条主义的坚持某些结果完全置马克思的方法而不顾,到底哪个是马克思主义方法?结果自然清楚。
第二,要区分作为革命家的马克思和作为科学家的马克思。
马克思除了是科学家以外,他也是一个革命家,这种身份使得马克思在研究资本主义生产过程当中的不得不带有无产阶级革命家的情绪。我们从《资本论》第七篇当中看到得出的那些结论,并不是从逻辑中直接引申出来,而是马克思主义预见欧洲革命很快就会到来,他在夜以继日要得出这样的结论,把《资本论》作为投向资产阶级头上的重磅炸弹。因此有关马克思《资本论》当中有很多像资本主义必然灭亡、相对人口过剩、平均利润率下降等等这些结论,我想恐怕都需要我们进一步探讨。
第三,要区别作为一种意识形态的马克思主义和作为一种科学的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作为意识形态,我们不管列出多少条,写进党章,写进宪法,我们可以不去争论,但如果我们研究的是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要研究它的发展与创新,那要用一种科学的态度,不应该划进任何禁区。科学的态度就是检验它是否存在逻辑悖论,即使不存在逻辑悖论,我们还要看逻辑上完美的理论,能不能有效解释现实,因此从这个意义来说,一旦我们发现通过科学的研究得出一些结论和意识形态的观点不一致,那我们就应该迅速改变我们的意识形态的主张。我在这里特别强调,有关剥削、有关私有制、有关劳动价值论的一些论述。如果我们果真能够在理论上证明各种生产要素都能够参与价值的创造,那么非劳动收入参与分配,也就是按贡献分配,这本身就不是剥削。因此剥削和私有制之间可以划清一个界限,私有制未必产生剥削,而公有制未必没有剥削。这样一来,在传统的意识形态里面,把剥削和私有制捆绑在一起,以为消灭剥削就一定消灭私有制,这样的传统观念我们恐怕就要摒弃。否则的话,我们只能把保护私有财产当成权宜之计,当我们到社会高级阶段是不是还要重新消灭私有制,甚至重新实行计划经济?我们在得出结论以后,要改变意识形态。
第四,要区分马克思憧憬的人类社会的最终理想和他设想的实现理想目标的手段。公有制、私有制也好,按劳分配也好,这些都是实现最高理想的手段。否定其中某一个手段不等于否定共产主义以及马克思憧憬的最高理想。
第五,要运用一般特殊和个别的辩证法,对社会主义本质要重新加以界定。马克思曾经说过,最一般的抽象总只是产生在最丰富的具体发展的地方,在那里,一种东西为许多种东西所共有,为一切所共有。这样一来,它就不再只是在特殊形式上才能加以思考了。当年我们说只有物质生产领域才创造财富、才创造价值的观念要加以改进。如果我们看到一种资本现象,不仅在资本主义存在,在社会主义也存在,那我们必须对社会主义价值的一般做出一个新的规定。至于说到社会主义,我们过去所定义的社会主义是公有制、计划经济、按劳分配,如果我们现在进入所谓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们实行按生产要素贡献分配,我们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同时我们实行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所有制,所有这些现象和我们一般定义的社会主义肯定要产生矛盾。我们还继续沿用一百多年前马克思对社会主义所抽象下的定义,以及仅仅是对未来社会的一种设想,还是我们根据当代的社会主义,俄国的社会主义、中国的社会主义,以及东欧社会主义国家,乃至现在的朝鲜、越南、老挝等等,根据所有的这些社会主义现实,我们对社会主义做出更一般的规定,显然用公有制、计划经济、按劳分配定义社会主义已经不行了。否则的话,我们就会得出,我记得卫兴华教授也有这样的观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比如非公有制经济到底属于什么性质?按照中共十五大的精神和十六大精神,说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卫教授说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不等于是社会主义经济的组成部分。社会主义经济是什么?只能是公有制。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不是社会主义?如果是社会主义,那等于白马也好,黑马也好,它终究是马,不是骡子。这样一来,我们对社会主义一般定义不能仅限于按劳分配、公有制和计划经济。
纵观以上分析方法,我们重新来定义社会主义,就是要按照马克思说的,根据当代的实践的发展,根据经验来做出概括,那么社会主义一定是一种多元所有制,一定是一种按各种生产要素贡献分配,一定是一种实行有控制的市场经济的资源配置方式,同时也一定是一种有普世的惠及社会全体公民的、有社会保障的这样一种社会制度。这样一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不过是它的一种表现。
我的发言就到这儿,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