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作品获第二十届中国新闻奖三等奖(报纸消息)
作者:中国消费者报社,李洪涛。责任编辑:孔繁玲。
作品评介
该作品主题鲜明,新闻性强,选题具有典型性。记者采访扎实,报道全面,有深度。文章事实清楚准确,结构合理,语言生动且富有感染力。报道发表后,在全国范围内社会反响强烈,并引起当地行业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违法行为得到及时查处和纠正。广大读者也受到了一次有关生态环境保护和移风易俗方面深刻的普法教育。
采编过程
2009年清明节前夕,吉林省通化市金厂镇几位村民向记者反映,该镇辖区内的佛山南坡被修正药业征用为药材基地后,却莫明其妙地变成了公司老总家的墓地。在修建墓地时开山毁林,大兴土木,造成国有公益林区的大片树木和绿色植被毁坏。记者亲自前往事发现场进行深入调查,确认村民们反映的情况属实,佛山南坡修建的墓地规模宏大,生态环境破坏严重。走访周边部分村民和金厂镇政府相关部门后,确定该墓地为修正药业老总修涞贵家新迁来不久的墓地,埋葬着的是其早年过世的爷爷、奶奶。在修正药业集团公司,姜副总裁接受采访时承认佛山南坡是修家的墓地,并出示了当初与金厂镇金厂村签订的建立药材基地的协议。在通化市东昌区民政局和通化市东昌区林业局,记者获得了民政部门限期自行拆除或深埋的告知书和林业部门罚款19.5万元及限期恢复林木、绿色植被的处罚决定书。吉林省民政厅接受记者采访后高度重视,责令通化市民政局对墓地限期拆除或深埋。
社会效果
《修正药业药材基地变墓地》一文,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新浪、搜狐、天涯等国内多家网站进行了转载。吉林省民政厅和吉林省林业厅高度重视,分别责成通化市民政和林业部门进行查处,墓地的两扇大铁门被拆除,两座坟墓被深埋处理。随后,在林业部门的监管下,修正药业投资20多万元对遭到破坏的佛山南坡进行了植树造林和绿色植被恢复。此事在全国引起强烈反响,很多读者和网友发表观点。当地村民更是拍手叫好,因为在依法保护生态环境和自身合法权益的同时,也接受了一次深刻典型的普法教育。
作品赏析
吉林省通化市区西南约3公里处,有一座高耸的山峰,当地人称之为佛山。由于地处国家重点公益林区,佛山松林茂盛,流水潺潺,自然风光秀丽。然而,一段时间里,一阵阵推土机的轰鸣声打破了这里的平静,山体南侧成片的树木被连根拔起。很快,这里的村民们发现,佛山脚下的坡地上出现了一座规模不小的墓地,两座青砖垒砌的坟墓引人注目。村民们不解,这里原本是吉林修正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修正药业)的药材基地,怎么一下子变成墓地?
在药材基地上修建墓地
3月24日上午,本报记者站在通化市金厂镇金厂村砍船沟9组南侧的山间小路上向北望去,眼前便是连绵起伏的佛山,在面南背北舒缓的山坡上,一座墓地赫然在目,蜿蜒数百米长的墓地护坡全部由青石砌成,就像给佛山穿上了一条“裙子”。据金厂村村民介绍,墓地所在地的位置原本松林茂密,山间还居住着3户人家。2003年8月,修正药业与村里签订了协议,说是要征地建药材基地。大约半年之后来了一个施工队,用推土机把山上一些树木砍伐掉,修了这样一座墓地。从村干部口中村民们得知,这个墓地是修正药业企业负责人迁来的,已建好的两座青砖坟墓分别埋葬着其爷爷、奶奶和父亲、母亲。
修正药业副总裁姜某向记者出示了一份该集团在2003年8月26日与金厂村村委会签订的《征地协议书》。其中约定,修正药业永久性征用金厂村荒地150亩,金厂村获得的全部补偿为,修正药业负责为该村修建500米长水泥路、安装有线电视主线及通讯线路主线。记者注意到,协议中没有写明征地用途,只是写着“根据企业发展需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建设施工”等字样。谈到征地的用途时,姜某说:“当时准备建药材基地,后来没建起来。”姜某证实,佛山脚下的这座墓地确实是修正药业企业负责人的祖坟,坟墓原来在别处,因通化市修建绕城高速公路占用而迁移。
平坟通知成了一纸空文
在修正药业药材基地上修建墓地一事,引起了金厂村村民们的不满,一些村民的住房与该墓地毗邻,最近的相距仅百米。2008年6月17日,通化市东昌区民政局接到群众举报后,下达了《事先告知通知书》[通昌民殡告字(2008)2号],限定当事人2008年8月17日前将葬坟自行迁出或深埋,不留坟头,恢复原状,逾期不办理,东昌区民政局将依法强制予以平毁,一切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然而,距东昌区民政局下达平坟通知将近10个月了,该墓地依然矗立在那里,平坟通知成了一纸空文。记者在现场看到,整座墓地由三级缓台构成,两座主墓安卧在最顶层的缓台上,一道青石铺成的甬道与第二级缓台相通。在第二级缓台与第三级缓台之间,修建着长达数百米、高度超过2米的青石护坡。此外,在通往主墓道路的右侧山间,建有一个面积几百平方米的人工湖,墓地东侧建有一扇黑色的铁制大门。村民张某说,这个铁大门以前没有,是今年春节时新安装的。
毁林责任人缴纳罚款检察院已介入
在金厂镇通往金厂村的路边,有一块用水泥建成的标志十分醒目,上面写着“国家重点公益林区”几个大字。村民们介绍,此地距佛山约2.5公里。3月23日,在修正药业办公室,副总裁姜某向记者出示了一份由通化市东昌区林业局2008年6月下达的《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其案件性质一栏中写着“非法占用林地”的字样;违法事实和证据一栏中写着,“在金厂镇金厂村9组修建坟地,侵占林地550平方米。行政处罚为每平方米30元,共计1.65万元。同时,限定2009年春季恢复原地”。姜某表示,为了恢复因修建墓地毁坏的林木和植被,修正药业已经投资20多万元植树。记者深入调查发现,修正药业提供的这份《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上的处罚金额与林业部门所说的不符。东昌区林业局刘局长向记者证实,处罚金额为19.5万元,记者采访时已经有15万元到账。姜某后来证实,林业部门的处罚金额是十多万元。
3月27日,通化市东昌区林业局闵副局长表示,林业部门接到举报后,立即赶到现场进行了调查,证实群众反映的情况属实后,依法对墓地采取停建措施,同时给予行政处罚,责令恢复林木和植被。另据调查,按照《刑法》的有关规定,该墓地毁坏的林木数量达到了触犯法律的标准,目前,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检察院已经介入。
当地政府表示将严肃处理此事
佛山风光秀美,一年四季景色怡人,因地处通化市郊区且交通便利,历来是广大市民娱乐休闲的好去处。修正药业修建墓地后,佛山南侧山体被开了个口子,自然环境遭到破坏。当地百姓希望有关部门早日采取平坟措施,归还佛山原貌。
通化市民政局殡葬管理执法稽查大队副队长王敏说:“我们接到过群众举报,我本人也先后几次前往现场查看,开山毁林建造的坟地应该迁出。到目前为止,当事人依然拒绝执行,民政部门将会同公安、土地等部门联合执法、强制执行。”
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政府曹副区长表示,开山毁林建坟地的事情,引起了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为此特意召开了专门会议,要求严格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办事。目前此事已上报到通化市委、市政府,一定严肃处理,责令其将坟深埋或迁出。
3月30日,吉林省民政厅福利处负责殡葬管理工作的工作人员张群英告诉记者,他们已接到群众举报,现在正与通化市有关部门联系查处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