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仅仅过了短短一个月时间,成品油调价的两大必要条件——三地原油变化率超4%与22个工作日均再告满足。这意味着从今天(9月10日)起,成品油调价“窗口”将再度打开,国内汽柴油最高零售限价将在“三连跌”之后迎来“两连涨”。
机构普遍预计,此次调价幅度将超过前次,或达500元/ 吨之多,北京、上海、广州等地 93号汽油或将率先涨回“8元时代”。
继8月10日后,成品油再次面临涨价,使重多“车主”感到压力不小,而长江期货研报则指出,中国成品油定价机制存在计算方法不透明等缺陷。
中国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详解:
根据国家发改委2009年5月发布的《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原油价格由企业参照国际市场价格自主制定。当国际市场原油连续22个工作日移动平均价格变化超过4%时,可相应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
根据办法,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之间互供原油价格由购销双方按国产陆上原油运达炼厂的成本与国际市场进口原油到厂成本相当的原则协商确定。中石化、中石油供地方炼厂的原油价格参照两个集团公司之间互供价格制定。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及其他企业生产的原油价格参照国际市场价格由企业自主制定。
成品油价格区别情况,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一)汽、柴油零售价格和批发价格,以及供应社会批发企业、铁路、交通等专项用户汽、柴油供应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二)国家储备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用汽、柴油供应价格,以及航空汽油、航空煤油出厂价格实行政府定价。
中国成品油定价机制缺陷
长江期货研报指出,中国成品油定价机制计算方法不透明。国家主管部门从未正面公布三地22天移动加权平均变化率计算公式。诸多社会机构只得揣摩官方定价公式,监测石油价格变化率。 22天调价时限较长而滞后,难与国际油价接轨。在现有石油市场格局下,容易引生投机。在以往的价格调整过程中,总有消息灵通的社会贸易商借机囤油套利。从机制本身来讲,国际油价在某一时点或一段时间发生的剧烈变化不能向国内传导。 当前,国内石油市场仍以垄断为主,市场竞争不充分,成品油市场改革难以一步到位。但在既有格局下,市场需要一个合理的制度框架以备过渡。同时,引进期货市场将能更好的对国内原油定价,有助于加快成品油市场化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