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蒂莫西·瑞夫:中美贸易不是零和游戏

来源:未知 作者:中国产业网 发布时间:2012-09-21 10:38 搜集整理:中国产业网

 

  9月17日,美国就汽车业补贴问题将中国诉诸世界贸易组织(WTO)贸易争端解决机制。而在此前,随着美国选战的拉开,在罗姆尼咄咄逼人的压力之下,奥巴马对华态度变得强硬。有人怀疑,此时抛出汽车补贴案,正是取悦国内选民的一招。

  奥巴马曾说,本届政府对中国发起的贸易争端案是布什政府的两倍。在过去的三年半中,包括最近的一起,美国政府总计向WTO提起了8次贸易争端解决机制案件。小布什两届政府的8年间,共提出7起起诉。但实际上,在布什的第一个四年,只提出过1起,第二任期中提出过6起。

  那么奥巴马政府的对华贸易政策究竟怎样?如何评价美国在金融危机后的贸易政策取向?

  美国贸易谈判代表、贸易协定的执行者与多边贸易体系中的法律专员——美国贸易代表(USTR)是回答这些问题的合适人员,而蒂莫西瑞夫(Timothy Reif)正是USTR的总法律顾问(general council)。

  瑞夫负责为美国贸易代表、副贸易代表、USTR地区性办公室等在贸易谈判、贸易协定、贸易立法、某些贸易补救措施、行政法和政府道德规范方面提供法律建议。

  以下为记者采访实录。

  USTR做什么

  记者:在贸易谈判的过程中,你们最关注的问题是什么,什么是首要目标?

  瑞夫:美国进行贸易谈判时,会有一些最关注的问题。通过谈判,希望创造商业机会和就业机会,这是谈判的初衷。比如,其中之一是要消除非关税贸易壁垒,这可能涉及到技术标准、卫生标准等。另一项是法律体系,确保政府执法过程中的透明度,并确保规章制度的有效推广,使该国的居民和企业能够获知这些规定,使他们有机会表达意见,只有这样才能最终很好地执行(贸易协定)。

  记者:在贸易协定签署后,USTR回到国内如何与立法机关相配合,对现行的国内法律、政策、规则做出必要的修改?

  瑞夫:美国有一套比较完善的程序。当总统签署贸易协定后,政府,或具体来说USTR办公室会与国会合作。根据《宪法》第八章第一节,涉及国际贸易的领域,政府与国会分担责任。因此我们会与国会一道来推行新的法律,包含所有美国法律需要更改的内容,以实现在新的贸易协定中做出的承诺。我们一起参与新法律的起草,然后递交至国会审议,与国会成员一道努力使它获得通过。最近,你应该看到美国与韩国、哥伦比亚和巴拿马的贸易协定在同一天获得了国会批准。

  记者:提到美国与这三个国家分别签订的贸易协定,是什么使他们在国会受阻,从布什总统签署到国会批准,为什么用了这么长的时间?

  瑞夫:在奥巴马政府2009年开始执政时,对这三个贸易协定的政治支持并不多,而总统自己也表示希望强化这些协定。比如与韩国的协定当中,有一些没有解决的汽车产业问题,对哥伦比亚有劳工方面的争议。我们解决了这些问题,做出了必要的改变,使协议对双方都更站得住脚,所以在2011年底,这三项协定才史无前例地快速获得了国会的批准。

  记者:那么在接到来自美国行业或公司关于贸易伙伴违反贸易协定的指控后,你们如何确定,哪些案子会给予驳回,哪些会采取进一步措施?

  瑞夫:这个问题很好。有很多渠道可以知道是否与贸易伙伴存在问题:显然我们在全世界有大使馆,有商务部、农业部,这与中国很相似,私营部门也会直接反映,总之有各种途径来辨别是不是出现了问题。当他们把这些问题提出来,我们会与外国贸易伙伴的代表坐下来,对他们说,“看,这是我们注意到的问题,能不能谈谈为什么要这么做?”“我们掌握了这些事实和信息,他们是准确的吗?”

  你可能听说了,今年年初的时候,总统新成立了一个贸易执法中心(Trade Enforcement Center),目的就是能够更有效地进行调查,了解贸易伙伴国的动向,这样就能更好地掌握情况。了解到事实真相后,如果真的存在问题,我们会非常直接地提出来,进行磋商,尽力解决。如果这不能达到效果,有时候会诉诸世界贸易组织(WTO)争端解决机制。

  如何决定采取进一步行动?大概与中国差不多:案件是否重要,是否涉及商业纠纷,是否涉及法律问题,是否过去一直发生同样的事情,是不是这些重复出现的问题应该做个了断?我们会考察这些标准,然后决定下一步怎么做。

  记者:当你们与贸易伙伴进入争端解决机制,一般会期望实现怎样的目标?

  瑞夫:原则上有两个目标。其一是希望解决美国公司或工薪阶层面对的问题。其二是希望通过执法、确保遵守协定来提升对这一体系的信心。当我们确保贸易协定得到遵守,“方程式”的两边都会获益。这样,当我们去进行新的贸易谈判——与中国,会有各种非正式的渠道,商贸联委会(JCCT)和战略与经济对话(S&ED)等,对其他国家也是如此。当确保已经存在的贸易协定能够被很好地执行,那么对新的贸易谈判的信心就会增强。比如现在进行的泛太平洋伙伴关系(TPP)协定,我们需要向美国公众和美国国会展示新的协定的内容。只有过去做得好,他们才会对新的协定有信心。

  记者:有这样一种观点,在很多产品中,中国对美国的出口量大到没有其他国家能够以同样低的成本出口,当中美发生贸易摩擦时,对中国实施救济措施的结果反倒使美国消费者要面临更高的价格;亦或是中国出口下降,别的国家出现“替代”,最终也并没有使制造业回到美国。我们想知道,当你们在处理这些案件时,更希望保护的是美国的生产者还是消费者?

  瑞夫:很多时候,不同的服务对象都能满足。很多情况下,都不是零和游戏。特别是对于我们来说,工作的核心还是法治原则(rule of law)。WTO设定了每个成员国都必须遵守的规则,中国、美国和所有成员。这是我们工作的焦点——当发现不符合规则,就去解决。而关于贸易流向的问题,这是公司的商业行为,包括在哪里运营、怎样生产,我们无法控制。

  我们,特别是USTR的总法律顾问(general council)的职责在于发现法律上的问题,如果确定有问题,就与对方政府一起解决问题;如果双方协商无法解决,就付诸争端解决机制,目的只有一个,确保WTO规则是强有力的,而这使每个人受益。、

  理解多边贸易体系

  记者:现在回想起来,乌拉圭回合谈判中,最大的挑战和成就是什么?

  瑞夫:这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主要是有很多重要的改进。在乌拉圭回合之前,不存在一个世界范围的贸易组织,只有一个关税与贸易总协定(GATT)。那时候没有关于知识产权、服务贸易的规定,农产品贸易的规定也极其简单。而乌拉圭回合在所有这些领域都迈出了一大步,此外我们还确保新成立的WTO要有比GATT更强有力的贸易救济措施条款。

  最初的GATT中第六条有有关救济措施的规定,比如使用的语言是“谴责造成伤害的倾销”。但这也就是GATT当中使用“谴责”的唯一地方,也仅此而已。于是,有效的贸易救济措施就非常重要。作为乌拉圭回合的一大成果,反倾销与反补贴措施被明确提出,并做出了具体的规定,这样就使他们能够在适当的情况下发挥作用。

  记者:你如何看待中国“入世”?——这个问题我问过很多人,但每个人的答案都不同。

  瑞夫:中国“入世”对中国和WTO,对美国都是非常重要、关键的一个事件。我个人参与了与国会一起配合实现中国“入世”的过程。从中国加入的一刻开始,就为中美两国带来了巨大的好处。我们的双边贸易,在两个方向都增长了超过五倍。而且都运用了WTO的机制,有对话、有论坛,有各种途径来解决问题。我们也运用了争端解决机制,而这个机制恰恰是WTO体系正常运转的表现。有时候有这种误解,以为争端解决机制意味着WTO失灵。恰恰相反,由于有这个机制,才能在两国间产生争端时公正、不偏不倚地解决问题。

  记者:有一种说法是,近几年中国贸易投资领域的政策出现了“向内看”的倾向,中国的投资环境对外商不那么友好了,你怎么看?

  瑞夫:确实有这样的一些迹象,比如外国直接投资(FDI)的下滑。但我想,最重要的仍是要有一个能够确保企业的利益和投资顺利进行的环境。这个环境就是法治、政府政策的透明度。这是中国对企业具有吸引力的一大必要条件。

  记者:刚刚你提到TPP,而当年NAFTA也是相较于WTO“超前”许多的区域自贸协定。当时的一些经验是否可以运用到TPP的谈判当中?

  瑞夫:北美自贸协定签署有20年了,从1993年生效算起也有19年了。在这段时间世界贸易已经有了很大的变化。那之后美国也签署了一些贸易协定。与世界贸易发展同步的,是全球经济整合,这些都是过去20年来在飞速变化和发展的。那么对贸易谈判的代表来说,挑战在变化和增长。因此,在TPP谈判中,会看到透明度问题变得非常重要,会看到国企问题、标准问题、非关税壁垒问题……有很多全新的领域,比如电子商务,也是TPP的重要组成部分,而这在NAFTA谈判时,还根本不存在。

  作为谈判的参与者,我们要与时俱进,跟上技术和业务模式的发展。这就意味着要为这些新的市场、新的模式,为公司在不同的市场运行确立一些指导和标准。

  中美这四年

  记者:对中美过去四年的贸易关系,《经济学人》有这样的评价:除了奥巴马政府当政后最初的轮胎特保案,基本上美国的对华贸易政策是友好和积极的。你怎样评价?

  瑞夫:我认为,在过去的三年半,我们有个非常强劲、正面、有建设性的贸易关系和贸易增长。我们解决了很多问题,比如政府采购中的盗版问题、汽车业分歧、医疗机构问题。这些都产生了双赢的结果。确实有一些案件进入了贸易争端解决机制,但这本身就是深远和宽广的贸易关系的一部分。

  对于轮胎特保案,中国也提请WTO来裁决,结果是WTO的结论大致与美国的观点相同。而在所有这些领域,我们都达成了有建设性的解决方案,这些对美国和中国都有益。

  记者:有人认为,中国对美国的贸易顺差很可能被高估,因为中国以加工业见长,出口至美国的产品中的增值部分并不高。你怎么看?

  瑞夫:经济学家通过不同的衡量方式,会得出不同的结果。但对我们来说,最核心的仍然是如何确保规则得到遵守。WTO本身有原产地原则,他会告诉我们究竟从哪里而来。这也是WTO如此重要的原因之一:对如何衡量贸易有达成一致的标准,然后有对规则的普遍接受的理解。过去10年,加入WTO对中国影响巨大,当然同时也给美国企业和工人带来了好处,而他们也正在积极地探索中国市场。

  记者:过去这几年,我们看到全球经济陷入衰退,危机的爆发地在美国。那么美国国内对全球化、世界贸易的态度是否出现了变化?

  瑞夫:态度已经体现在本届政府的贸易政策当中。我们一直致力于通过贸易来寻找机会。比如去年的与韩国、哥伦比亚和巴拿马的自贸协定,比如推进TPP的谈判,以及我们的执行力度,在与中国和其他国家的谈判过程中,保障了美国企业和工人的利益,这同时也对中国消费者带来了好处。就贸易来说,中国和美国都在向着正确的方向发展。

  记者:有一种说法是制造业正在回流美国,这真的是一种趋势吗?

  瑞夫:这是很有趣的现象,事实上正有一些数据支持这一说法。但我想,这反映的应该是市场基础。我们有一个很强的基于法治的市场,对知识产权保护有力。那么制造业主会认为,美国是一个好的投资地,并且有高素质的劳动力。我想这是出现这一现象的原因。

  记者:最后,你怎样总结过去的三年半,又如何展望将来的四年?

  瑞夫:在过去三年半中,最突出的是通过新协定的谈判、已有协定的执行,回答了美国公众和国会关注的问题——我们有一个增强和扩大贸易的目标。贸易规则的有力执行,带来了对我们的信心,使我们更顺利地进行新的谈判,比如TPP。

  我认为这当中有两个支柱,一是通过新的协定为企业和工人创造新的机会;二是确保已有协定的遵守和执行。这就是本届政府贸易政策的核心。这为美国和中国都带来了益处。我们确实有一些针锋相对的分歧,但都成功地加以应对;将来也会面临分歧、争议,但也会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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