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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薇:科技体制改革要执牛鼻而行

来源:未知 作者:中国产业网 发布时间:2012-09-27 09:38 搜集整理:中国产业网

  访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技术经济研究部部长吕薇:科技体制改革要执牛鼻而行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下称 《意见》)。“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促进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是《意见》中所强调的主要内容之一。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技术经济研究部部长吕薇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科技体制改革要抓住 “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这个牛鼻子,要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提高各类企业技术创新动力。同时,破解科技与经济两张皮的问题,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实现科技与经济融合。

  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提高各类企业技术创新动力

  中国经济时报:《意见》提出“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有观点认为,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是科技创新的重要主体,但在政策支持的具体对象上,“以企业为主体”中的企业,更多地强调了国有企业和大企业,而忽视了民营企业、中小企业。你如何理解国企与民企的技术创新?如何提高各类型企业的技术创新动力?

  吕薇:在市场经济中,无论是国有企业还是民营企业,要建立长期市场竞争优势必须依靠创新。国有企业大都在战略性行业和具有垄断性的行业,如航空航天、国防产品、石油石化、重大技术装备、电信、铁路等行业;而民营企业大都在一般制造业和市场竞争比较充分的行业。因此,国有企业在战略性领域的研究开发投入多一些,成果多一些;而民营企业主要是开展面对市场的技术创新。当前,我国涌现了一批创新型的民营企业,如华为、三一重工等。民营企业已经成为技术创新的重要力量。

  此外,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面临不同的问题。国有企业技术基础和积累能力较强,占有资源较多,但是管理体制存在不适应创新要求的问题。如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管理办法导致企业难以承担创新失败的风险;管理人员任期制使企业领导在经营中采取短期行为等。民营企业则机制灵活,创新效率较高。但大部分民营企业的技术和管理基础较薄弱,获得的创新资源较少。尽管近些年来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向民营机构开放,但实际上,公共部门(大学、事业单位的科研机构和国有企业)获得国家科技项目的比例仍然很高。

  因此,一方面,要建立公平的市场准入规则,减少竞争性行业的行政性垄断,对自然垄断行业建立有效规制,创造各种所有制企业公平竞争、平等获得创新资源的市场环境,消除依靠寻找“政策机会”获利的可能性,引导企业依靠创新获取利益。同时,要加强节能减排、环境保护、质量和安全等标准的实施力度,加快资源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建立反映稀缺和环境影响的资源价格和税收体系,利用市场机制推动和倒逼企业创新。除此之外,要多实行一些普惠性的支持创新的政策,如研究开发支出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等;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要实行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一视同仁等。国家最近出台了一系列鼓励民营企业发展和民间投资的政策,要切实落到实处。另一方面,要改进国有企业的管理体制,建立有利于创新的运行机制。

  中国经济时报:如何鼓励中小企业进行技术创新?

  吕薇:创新型企业有两种:一是已经形成一定规模的、成熟行业的企业,主要指大中型企业。另一种是新兴行业的创新创业企业,主要是小企业。两类企业的创新特点和需要的政策环境不尽相同。现有大中型企业的创新往往是对现有产品、工艺的改进;而创新型小企业许多是创新创业企业,其创新往往是利用新兴技术,针对一些新的市场,创新活动活跃。他们不仅要面临一些成熟技术领域的小企业面临的经营问题,如融资难、来自大中型企业的竞争压力等,还要面临更大的技术风险和市场风险。因此,培育创新创业企业对外部环境的要求较高,政策重点是发展支持创新创业的多层次资本市场,特别是发展风险投资,完善其退出机制;建立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如发展孵化器,为小企业提供实验、检测仪器等;建立公平的市场准入规则,不要过多地使用规模标准,而应采取效率和质量等标准,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培育新的市场,如美国的政府采购法规定了对小企业的采购比例。

  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实现科技与经济融合

  中国经济时报:《意见》强调要“强化产学研用紧密结合”,我国目前在科技方面投入不少,每年也有很多专利和科技成果产生,但有专家提出,科技成果的市场化、产业化情况并不理想,你怎么看待这个问题?

  吕薇:科技与经济两张皮的问题没有根本解决,创新投入效率不高。成果转化主要是指大学和科研院所的科研成果,以及政府科技计划的成果转化。企业自己的研究开发通常是针对市场需求的。目前成果转化低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科技计划项目的决策机制是行政部门和专家导向。大部分科技计划是在基层单位申报计划项目的基础上汇总编制的,项目比较分散,缺乏统一的战略目标;项目的筛选、立项和验收采取专家评审和决策,企业参与度不够。评价上,重短期,轻长远;重论文和专利申请,轻转化和利用。成果转移和转化的责任、服务、考核和监督机制不够健全。

  其二,考核和统计等指挥棒导致科技偏离经济。高校和大院大所对科研人员的考核以论文为主,科研人员搞研究是为了发论文,评职称和当院士,与实际需要相差较远。创新统计主要考察科技投入,产出主要统计论文、专利和成果数量。

  其三,成果转化和转移的通道不畅。一方面,现行国家科技经费管理体制中,从研究开发、成果转化到产业化的创新链条中各环节纵向分割,互相衔接不够,特别是成果转化环节的资金短缺。另一方面,国家科技计划和公共机构的成果转移机制不健全。

  中国经济时报:你认为应如何促进科技成果市场化、产业化,实现科技与经济相融合?

  吕薇:科技成果转化分为两个层次。通常,基础研究不可能直接转化成产业化的技术,而要先进行应用开发,变成有应用性的研究成果,才能进行更进一步的产业化转化。

  因此,要建立行之有效的成果转移和扩散机制,促进技术利用和推广。

  一是改进政府科技计划项目的形成机制。应用研究、试验发展类研究采取以目标为导向的项目制,增加产业界和企业在编制应用性科技计划的话语权,使科技计划从源头上实现科技与经济的结合,变成果转化为研究开发直接应用服务。

  二是完善和细化各级政府科技计划的成果转移和转化办法。明确科技成果转移和转化任务,并将其纳入考核体系,建立监督机制。相关科技计划的部门应成立成果转移机构,负责进行技术转移的审核和服务等。明确项目承担单位转移转化技术的权利、责任和义务,签订项目合同要有明确的知识产权权属规定和限时转化应用的要求,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并将技术转移支出纳入项目预算。

  三是改进大学和科研院所的考核体系,完善激励机制,调动科技人员转化和转移成果的积极性。国家配置资源要进一步明确大学和科研机构的职能分工。大学在探索性基础研究方面有优势,应加强以重点学科建设为主的基础研究。政府科研机构和专业应用研究机构则应作为科学研究的集成平台,重点从事以项目为导向的基础研究的系统集成,根据产业发展需求,开展应用技术研究开发。目前我国大部分企业的研究开发能力薄弱,大学的研究成果难以直接满足企业产业化需要,应该发挥科研院所在研究成果转化中的桥梁作用。

  四是继续完善技术交易市场的制度和环境建设,促进技术的利用和扩散。培育集融资、研发和成果转化于一身的技术经纪人机构,使技术市场的功能从目前的登记服务为主转向提供技术转移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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