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发布文件,公布2012年该省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及产品认定名单,扬子石化位居其列。这一名单是在各市组织核实材料和现场核查的基础上,经会同省财政厅、国税局、地税局等部门组织专家联合审查及公示后确定的,扬子石化被认定的综合利用资源名称为火炬气和石油(炼油)化工废气,所产出的产品为可燃气、乙烯/丙烯和硫黄。根据江苏省的规定,通过这一认定的企业及产品可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扬子石化千方百计提高能源综合利用率,按照“宜烯则烯、宜芳则芳、宜油则油”的资源配置原则,持续优化炼油、芳烃、烯烃“三大片”的原料供给,千方百计用最少的原料生产最多的高附加值产品,降低物耗,实现资源有效利用。近年来,先后实施了液化气制氢、天然气制氢、丙烷液化气裂解、低价芳烃资源调和成品油、区域资源统筹优化等措施,大幅提高了资源利用效率。公司还下大力气优化燃料结构、优化火炬气利用,实施高硫火炬气就地脱硫和燃油锅炉烧气改造,大大提升了火炬气的利用价值;引入了天然气,并根据重油、乙烯焦油、液化气、天然气等不同时段的市场价格,灵活调整燃料结构;成功将热电厂蒸汽引入PTA装置,实现煤制蒸汽顶替油制蒸汽的历史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