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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钢铁项目旨在布局十二五钢铁产业

来源:中国产业网 作者:高建婷 发布时间:2010-11-04 11:37 搜集整理:中国产业网


 

中国产业网讯  国家发改委、国土部、环境部11月3日联合下发关于清理钢铁项目的通知,通知要求对2005年以来开工建设的钢铁项目进行一次性清理,清理内容包括产能、项目核准、用地及节能环保等情况,为“十二五”钢铁产业布局、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提供第一手资料,为制定钢铁产业宏观调控、能耗和环保指标分配、资源和土地配给等政策提供依据。

如何清理不仅考验政府决策,而且对钢铁市场影响巨大。目前,中国具备7亿吨左右的粗钢产能,是全球钢材出口和消费大国。2008年中国钢材出口5918万吨,占国内钢材产量的10.22%;出口贸易中的机电产品带动了大量的钢铁产品的出口,直接出口和间接出口占钢铁的比例大约是23%左右。而2009年中国钢材出口2460万吨,同比下降58.44%,进出口钢材和钢坯折合粗钢相抵后净出口286万吨,比2008年净出口减少4477万吨;与此同时,机电出口额降低13.4%,2009年我国粗钢产量5.68亿吨,同比增长13.5%,产量增长的同时出口比重下降,说明我国钢铁产品在国际市场的需求下降,加大了国内市场的压力。将导致钢材市场价格动荡。

据钢铁企业资深人士的判断:2009年欧美等国家和地区的钢铁产能没有全面释放,2010年发达国家仍处于复苏的进程中,钢铁产品需求增加将主要由其本国的钢铁企业提供,而不是依赖进口。这将抑制我国的钢材出口,并招致更多的贸易保护。可以预见,国际市场的贸易摩擦将保持高峰。

虽然今年国家淘汰落后产能的力度较大,但企业压小上大,导致国内钢铁业整体产能仍未下降,使铁矿石价格居高不下、钢材价格持续偏低。有学者认为,三部委此次清理旨在为将来进行更具针对性的宏观调控收集信息,布局“十二五”钢铁产业。由此,全国范围内的钢铁企业整合重组也将展开。

也有专家认为,该通知并非对2005年以来未经审批项目的追查,而是对已有项目的重新统计,目前不会对国内钢铁产能产生影响。

 

附: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关于清理钢铁项目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厅(局)、环境保护厅(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通知》(国发〔2010〕12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节能减排力度加快钢铁工业结构调整若干意见》(国办发〔2010〕34号)文件精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对钢铁项目进行一次性清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目的

为“十二五”钢铁产业布局、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提供第一手资料,为钢铁产业宏观调控、能耗和环保指标分配、资源和土地配给、企业融资、差别电价、联合重组、淘汰落后、技术改造等政策的制订提供重要依据。

二、清理范围

    根据国办发〔2010〕34号文件精神,此次项目清理的范围为2005年以来开工建设(含在建和已建成)的钢铁项目(包括新建、改扩建的铁矿开发项目和钢铁生产项目)。

三、清理内容

此次钢铁项目的清理内容,主要包括产能总体情况,项目核准情况,项目用地情况,以及项目节能环保等情况。

四、清理方式

请各省级发展改革委牵头,对辖区内现有钢铁企业总体情况和2005年以来开工建设的钢铁项目(包括经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和未经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全部钢铁项目)进行清理,并填写钢铁产能情况表,达到产业政策准入条件的钢铁项目填写钢铁项目基本情况表,其中具备完整“炼铁—炼钢—热轧”或“电炉—热轧”流程的综合项目要填写钢铁综合项目情况表,清理结果报告和附表(附光盘)于12月31日前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

各单位要认真清理,如实填报,严禁瞒报和弄虚作假,一经查实,涉及的项目将取消下一步整顿核准资格,所涉及地区“十二五”产业布局将实行“区域限批”。
 
   五、清理结果处理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出台《钢铁建设项目清理整顿处理意见》,对各省上报的钢铁项目清理结果,进行分类处理,并对外公布清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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