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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大型出版发行集团跨地区联合重组取得重大进展

来源:新华网 作者:新华网 发布时间:2010-11-06 10:25 搜集整理:中国产业网

    新华网北京11月5日专电(记者白瀛)北方联合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天津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日在京签署股权合作协议。此举是去年6月三方联合签署《跨地区互利双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跨地区联合打造大型出版传媒产业集团和战略投资者后,在短时间内取得的实质性突破。

  根据股权合作协议,北方联合出版传媒集团与天津出版集团将共同出资设立股份公司,新公司的经营范围主要包括对出版、发行及相关文化产业投资、管理、经营及资产运营、管理等,注册资本约5.2亿元人民币,股份总数约为5.2亿股。天津出版集团以其下属出版、发行的全部业务、收益以及相关资产,出资约2.86亿元,认购新公司约2.86亿股,占其股份总数约55%;北方联合出版传媒集团以现金出资约2.34亿元,认购新公司约2.34亿股,占其股份总数约45%。天津出版集团投入新公司的业务、收益及资产应依法办理审计、评估手续,经双方协商按上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批的资产评估结果,确定新公司的注册资本及股份总数、双方对新公司的出资额、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

  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先设立新公司,经营范围主要包括图书、音像制品、文化用品发行和销售,及对发行及相关文化产业投资、管理、经营及资产运营、管理等。新公司的注册资本由双方协商后确定。内蒙古发行集团以其拥有的全部经营业务、收益及相关资产出资,具体数额按资产评估及上级国资委审批结果确定。新公司注册后,北方联合出版传媒集团以现金支付方式收购新公司50%的股权。股权转让价格的具体数额按上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批的资产评估结果和经营收益状况,经双方协商确定。

  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邬书林说,此次天津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北方联合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合作,发挥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打破了区域障碍,实现了跨地区合作,为进一步整合优化新闻出版资源,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示范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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