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共化或社会化:“后新闻业时代”新闻道德的一种走向》一文中提出(1),在“后新闻业时代”(2),新闻道德的演变很可能是两个方向:一是新闻职业道德要求的公共化、大众化,即职业道德的一般要求慢慢会演变为社会大众需要遵守的普遍道德;二是新闻职业道德进一步“窄化”、专业化,即新闻职业道德的“职业特性”会越来越体现在具有新闻专业特色的范围内,体现在职业道德特权范围内的道德问题处理中。由于篇幅限制,我在文中只讨论了第一种方向,为了使我的观点得到一个比较完整的表达,本文将对第二种方向的本质与内涵加以简要阐释。
我以为,专业化将是未来新闻职业道德的核心内容,也是新闻道德论研究的主要领域。职业道德的基础是职责(3),内核则是职业身份、专业工作理念与专业工作方式的诉求。因此,在分析新闻道德进一步“窄化”、专业化内容之前,需要先对新闻职业道德的实质做出简要的说明。
一、新闻职业道德的实质
恩格斯说过:“每一个阶级,甚至每一个行业,都各有各的道德。”(4)作为职业道德的道德,是一种责任道德,职业道德的核心是职责。职业道德责任是职业主体的责任,是职业主体的义务。
职业主体之所以应该和能够承担职业责任,最根本的原因有两个:一是职业岗位的诉求,这是不以任何具体职业工作者的意志为转移的,是社会进化、社会分工的自然结果,是在历史演变过程形成中的一种特定“应该”,是必须的担当。一个人从事了一种职业,就意味着他或她在客观上已经向整个社会做出了一种承诺,这就是遵守职业道德,完成职业责任(职责)。马克斯·韦伯曾经指出,一个人的职业责任,是社会伦理的特有本质,是个人应当感知到的职业活动的内容和任务。(5)职业责任其实就是职业义务,就是一种职业必须要做的或者不可不做的事情,德国哲学家康德也说过,义务是一切责任的主要内容。(6)完成了自己应该完成的任务才算尽到了责任。二是职业人拥有特有的专业素质。担当职业责任需要有能够完成职责的专业理念、专业心理、专业知识、专业技术、专业工作方式等。
对于新闻职业来说,“讨论媒体职业道德规范意味着谈论新闻记者的各项职责”。(7)在一般意义上,新闻职业工作者的职业道德行为,就是在完成和实现自己职责的过程中表现的。依据新闻职业行为的实际构成或者展开过程,新闻职业道德责任可以分为三个不同的方面、层次或者向度:
在职业行为过程中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在具体的每一次新闻报道中,则要努力实现真实、客观、公正、及时、公开的报道,追求新闻报道对社会公众的有益性。
在职业主体人格上追求职业美德,也就是通过新闻职业实践以及自身的不断经验总结和反思,努力使自己成为诚实、勇敢、智慧、正直的新闻职业人,(8)成为有职业责任感的、负责任的职业新闻人。
在职业活动目标上追求职业理想,这就是“监测环境、守望社会、服务大众”。从原则上说,新闻传播能够实现的所有社会作用,都应该是新闻媒体及其从业者承担的责任。但从新闻传播的本性看,报道新闻,传播信息,特别是报道真实的、有意义的新闻,乃是当今所有新闻媒体、新闻从业者高度共识的第一位的社会责任。“为公民提供高质量的新闻服务,这是一种不能逃避的总体性的社会责任。”(9)而监测环境、守望社会、服务大众则是职业新闻工作者应有的、总体的责任或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