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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敲诈勒索成公害 破财消灾心理纵容假记者(2)

来源:Admin5 作者:采集 发布时间:2012-06-18 11:04 搜集整理:中国产业网

  现在新闻敲诈的出现,充分反映一些记者的职业道德和责任意识出现了大问题,也给“假记者”的违法乱纪有可乘之机。

  这次新闻出版总署等三部委联合印发通知,打击新闻敲诈,治理有偿新闻,正是为了抵制这种歪风邪气。

  早在2004年,我省就利用社会力量对媒体进行监督,在全省建立起一支1500人的社会监督员队伍,对各级媒体进行监督,对被监督单位和采编人员绝不隐讳,所有的监督案例全是点名批评,这对规范媒体行为起了很大的作用。省记协还设立了新闻道德委员会,定期对新闻报道、队伍建设、典型案例进行评议,治理突出问题,推广典型经验,推动行业自律。对新闻采编人员不良从业行为,我省实行记录登记制度,还专门成立了虚假新闻投诉中心,接受老百姓的监督。这些措施都有力地规范了媒体和媒体从业人员的行为。

  “新闻工作是一项神圣的社会职业,‘无冕之王’的称谓表达了这一职业的特殊性,但不是特权。”专家指出,正人先正己,媒体记者恪守公道公正,媒体报道才有公信力和影响力,也才会让“假记者”无处遁形。媒体人应该要怀着一种对职业的敬畏心,规范新闻业务,遵守职业道德,才可能做好工作。能够承担社会责任的媒体,以身作则信守媒体诚信,才能赢得社会的尊重和信赖。而有关部门更要敢于动真格,加强监督和查处力度,让专项行动能够真正起到作用,还新闻界一个风清气正的环境和氛围。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喻国明(微博):记者工作被看做社会良心,为社会公众服务的知识群,总体上素质是高的。但现在有一些记者通过新闻搞敲诈勒索等腐败活动,这不仅与记者的职业道德有关,而且与整个社会的大环境有关。当社会处在一定发展阶段时,社会道德缺失,法律不健全,就会出现这类现象,也因此给“假记者”有可乘之机。新闻职业道德教育有一定作用,但不是解决问题的主要办法。如果没有一个好的约束机制,任何人都有可能犯罪。目前我国新闻领域的制度还不够完善,应该建立一套更加规范、更加严格、更具有可操作性的职业规范。来源: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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