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推荐单位按照下列程序推荐本单位参评作品:
——组织本单位编辑记者民主推荐;
——由单位领导和民主推荐的编辑、记者代表(本人有作品者不参加)组成评委会;
——领导班子严格按评选规定审核,提出拟推荐的参评作品,并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认真按规定受理公示中反映的各种意见,将符合评选规定的作品材料提交评委会,经充分讨论、评议后,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决定推荐的参评作品。
——推荐单位推荐的参评作品,认真填写推荐表,主持工作的领导在推荐表上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盖单位部门章无效)。
——按照报送材料的要求认真准备各项材料。按规定时间将材料报送到中国产业报协会秘书处。
为防止推荐单位因各种原因可能出现漏报优秀作品的情况,各单位和个人均可在推荐单位推荐和公示期间,向推荐单位、中国产业报协会及中国记协评奖办公室自荐、他荐参评作品。推荐单位、中国产业报协会和中国记协评奖办公室收到自荐、他荐作品材料后,应及时与该作品刊发单位联系,并认真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及时审核材料,把明显该推荐而未推荐的作品纳入推荐报送的候选范围,补充公示、评审。
2. 中国产业报协会将组织新闻摄影作品评选委员会,在充分评议的基础上进行无记名投票,按照得票顺序确定中国产经新闻奖新闻摄影获奖作品和参评中国新闻奖作品。
3. 对确定参评中国新闻奖的作品,在中国产业报协会网站上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4. 根据中国记协《评选办法》规定,中国新闻摄影学会负责组织中国新闻奖新闻摄影作品的初评。按照中国新闻摄影学会通知要求,中国产业报协会须于3月31日前,将新闻摄影参评作品的电子文档材料上传报送至中国新闻摄影学会。
中国新闻摄影学会今年将使用先进的电子数据表决器进行评选。要求参评作者提供电子图片数据作品,并在每幅(组)作品前附加《第二十二届中国新闻奖新闻摄影初评作品推荐表》、样报的电子文档,便于审核参评资貭。请作者务必妥善保存参评作品的原始数据(即拍摄时由相机生成的图片原始电子格式,未使用任何图片编辑软件修改)及发稿图片电子文本,以供入选后进行对比鉴定。如不能提供作品原始数据,视为放弃参评资格。届时,中国产业报协会将对确定参评中国新闻奖作品的作者另行通知。
五、报送材料的具体要求
1.须报送1份《推荐单位履行推荐程序的情况说明》,内容包括:民主推荐;领导班子集体审定;组成评委会进行无记名投票;参评作品公示方式和公示5个工作日起止时间;领导认真处理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领导班子再次研究决定推荐等。必须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盖单位部门章无效)。
2.填写1份《中国新闻奖新闻摄影作品初评推荐目录》(见附件1),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盖单位部门章无效)。
3.推荐的参评作品要按装裱样式(见附件2)制作硬卡纸,并提供硬卡纸上需要的参评材料:
(1)参评照片。每幅(组)照片长边为8英寸,用浅色硬卡纸装裱,卡纸长度为31cm,宽度为21.5cm。组照每组不少于4张,不超过6张,装裱后用胶带将每幅作品卡纸按顺序连接在一起。请参评单位按要求制作照片和卡纸,否则不予评选。
(2)每幅(组)参评作品须附1份首次发表作品的完整样报,把样报装在信封里,信封按规定粘贴在卡纸背面。网络新闻摄影作品要求有登载作品的完整网页打印件。没有样报、样刊、网页打印件的,视为未曾公开发表的作品,不予评选。
(3)请在卡纸正面左上方填写照片参评类别,下方填写与发表时相同的标题、说明。卡纸背面填写《第二十二届中国新闻奖摄影作品初评参评作品推荐表》,并加盖推荐单位(盖单位部门章无效)。作品标题、说明必须与样报完全相同,如有修改,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评或获奖资格。发表时没有标题、说明的,可以从当期报道中摘要,但内容不得超出当期的报道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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