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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中美互联网论坛发言摘编(3)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作者:人民网-《人民日报》 发布时间:2010-11-10 09:57 搜集整理:中国产业网
  

  加强国际合作打击跨国网络犯罪

  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副局长  顾  坚

  法律制度的差异给国际合作造成了很大的困难,协作效率低下,难以满足打击网络犯罪的需要

  

  由于互联网的开放性和全球化,网络犯罪的跨国特性尤为突出,如何携手共同打击网络犯罪、遏制跨国网络犯罪的蔓延已成为各国执法部门应当共同思考和应对的问题。

  近年来,在各国的推动下,跨国打击网络犯罪的协作已取得了一定进步,但总体上看,在协作机制、协作效率等各个方面仍存在很多问题,仍难以满足打击网络犯罪的需要。我们认为主要存在两个最突出的问题:一是法律制度的差异给国际合作造成了很大的困难。二是协作效率低下,难以满足打击网络犯罪的需要。

  为应对网络犯罪带来的全新挑战,有效打击跨国网络犯罪,就必须进一步加强国际合作。我谈几点建议:

  一是建议优先就构成双重犯罪的案件加强合作。由于各国网络犯罪相关法律存在较大差异,在现行状况下,我们建议各国之间就法律进行比较,明确构成双重犯罪的案件种类,重点就构成双重犯罪的案件加强合作。二是建议推动完善双边司法协助协定,重点解决跨国调取网络犯罪相关证据的程序问题。三是建议进一步建立快速协作机制。由于各国主管网络犯罪的部门各不相同,且通常涉及多个部门,建议各国统一指定专门的部门、专门的人员提供国际协作。四是建议从简单的协作入手,重点推动个案调查的协作和特定机制的建设工作。一方面是加强个案合作,另一方面是推动特定机制的建设。比如针对网络“钓鱼”犯罪建立快速关闭“钓鱼”网站的机制,针对“僵尸网络”建立快速取缔“僵尸网络”控制端的机制,从解决个别问题入手,逐步推动全面完善双边合作机制。 

  

  公众在举报什么?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主任  李家明

  概括起来,我们把广大网民举报最多的网络有害信息大致分类,一是网络色情类信息,二是网络诈骗类信息

  

  我想用三个故事开始我的演讲,这三个故事既不浪漫,也不优美,而是令人痛心,发人深省。

  2009年12月,江苏省公安部门接到举报:有人涉嫌参与管理“性吧”淫秽色情网站。该网站注册会员 332万人。涉及范围之广、参与人员之多,让警方大为震惊;

  16岁少年胡某在合肥市一网吧里玩“用刀捅人”的暴力游戏时,由于技术欠佳,每次都被别人“捅”倒,遭到旁边的一同龄少年冷嘲热讽。在网络上“杀”红了眼的胡某抽出随身携带的刀具捅向这位少年,致使其当场死亡;

  2009年5月,一位女士举报电话称通过搜索引擎找到一家“彩票预测”网站,这家网站并没有提供预期的服务,却以“入会费”、“专家费”、“保证金”等名目多次收取各种费用,使该举报人受诈骗金额累计达11万元。

  上面三个案例可以浓缩为几个关键词:网络色情、网络暴力和网络诈骗。概括起来,我们把广大网民举报最多的网络有害信息大致分类,一是网络色情类信息,二是网络诈骗类信息。

  网上淫秽色情和诈骗信息的泛滥,引起了广大网民的强烈不满,也引起了中国政府的高度重视。在中国政府和中国互联网协会的支持下,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于2004年6月10日成立,并开通了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网站(net.china.cn)。

  我和我所服务的机构愿意与世界各国同行加强合作,共同努力,营造健康、安全的网络环境,让互联网成为展现世界优秀文化的舞台、连接世界人民心灵的桥梁。 

  

  构建网络法治社会

  北京邮电大学人文学院院长、教授  李欲晓

  网络化生存已经从个体行为向群体行为转化。中国互联网立法正在步入良性发展的轨道

  

  人类由于网络的出现已经不可逆转地进入到信息社会,网络化生存已经从个体行为向群体行为转化。这样一个新世界的社会规则在哪里都是人们共同关心的话题。构建网络法治社会逐渐成为世界多数国家的目标,中国也在为实现这一目标而努力。

  到目前为止,中国已出台与网络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共计两百多部。十多年来,中国互联网立法正步入良性发展轨道,初步形成了以网络专门立法和其他立法相结合、涵盖不同法律层级、覆盖互联网主要领域的网络法律制度。

  与此同时,互联网法制建设面临更加严峻的挑战。在互联网的发展方面,沿海地区与内陆地区、城市地区与农村地区之间仍然存在明显的数字差距,对弱势群体尤其是未成年人的保护力度还需加大;在网络安全方面,网络欺诈、垃圾信息、黑客攻击、侵犯个人隐私和网络恐怖主义等越来越多的网络滥用行为不断出现,在全球范围内制订一致的规则和采取统一行动以应对突发的网络威胁和网络攻击,已迫在眉睫;网络新技术和创新应用也带来了新的问题,如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网络融合和物联网技术的出现对个人信息保护和国家安全保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等等。

  中国互联网法治建设需要从以下三方面着手:首先,需要进一步加快制定和完善互联网立法。其次,加强网络法学研究,更好地认识网络自身的发展规律,以网络的方式解决网络社会的问题。最后,世界各国政府和科研机构应积极开展对话与合作,制定全球层面的打击网络犯罪公约,共同保障网络世界的安全。 

  

  网站要勇做法律和道德的维护者

  人民网副总裁  官建文

  正如网站在网络版权方面的自律一样,这既是对社会负责、对他人负责,也是对网站自身负责

  

  人民网创办的最初几年,法律方面的纠纷很少。但最近几年,官司逐渐多了起来,主要是版权方面的。人民网的情况也反映出中国互联网法律纠纷大幅增长的趋势。以下几组数字或许可窥见一斑:2009年前三季度,北京网络版权案1573件,比上一年全年的总数还多292件,占北京市版权案件的48%;2009年1至10月,北京市海淀区涉及视频分享网站的案件就达700多件。

  从我们的情况看,这些涉嫌侵权的案件或纠纷,主要是三类:一是超范围转载,即转载了未签协议媒体的信息或协议授权范围之外的内容;二是签有交换信息或转载协议的网站版权标注不清晰,造成误解;三是签有交换信息或转载协议的网站并未如协议中所声明的拥有著作权或信息网络传播权。

  这些问题引起我们的深思。一方面,网站在及时提供全面、丰富的信息服务的同时,如何遵守法律法规、恪守新闻真实性原则和媒体职业道德、秉承媒体良心和社会责任,依法、全面、客观、公正地报道新闻和事件;另一方面,亿万网民在拥有“麦克风”和“扩音器”之后,如何依法使用,如何在传播自己所见所闻的新闻信息时,能够遵守真实、客观的原则,如何在表达诉求、批评他人时不落入诬陷的陷阱。

  法律难以解决、无法解决或者一时不能解决的问题,互联网界应主动承担起责任来,这就是行业自律,需要用职业道德、公共道德来约束、规范网站和网络从业人员的行为。正如网站在网络版权方面的自律一样,这既是对社会负责、对他人负责,也是对网站自身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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