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论有效利用媒体在群体舆论中建立共识机制
《新闻爱好者》供稿
本文从传播学中的“拟态环境”出发,探讨了在重庆“打黑除恶”行动中,媒体“桥梁”作用的实现过程,分析了政府利用媒体在群体舆论中建立共识机制的具体渠道、措施和取得的成效等,以及媒体对此的响应。最后,对政府和媒体在重大事件中的关系进行了小结。
伴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腐败与黑恶势力的“狼狈为奸”已逐渐演变为一个世界性的现实问题,并悄悄地渗透到各国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严重地制约着人类社会健康文明的发展。
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中国共产党作为马克思主义的政党,它的性质决定了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维持社会的公平正义是其本职的责任和应尽的义务。“胡锦涛总书记明确要求,要组织开展打击黑恶势力等专项行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①鉴于此,重庆于2009年6月15日在全国率先启动打黑除恶专项斗争,迅速在国内外引起强烈反响。
拟态环境与把关
美国著名新闻工作者李普曼于1922年出版了《舆论学》,他认为:“作为超越我们直接经验认识广阔世界的窗户,新闻媒介决定了我们对这个世界的认知地图。舆论的反应并不是针对环境的,而是针对新闻媒介创造的‘拟态环境’的。”②
正因为媒体拥有如此巨大的对信息生产和传播的力量,才要对其传播内容进行把关,使其客观、公正地传递信息和发表评论,引导主流舆论,才能维护社会的稳定,促进经济的健康发展。
在打黑除恶中,由于其本身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媒体尤其是拥有资源优势的政府都扮演着把关人的角色。政府在适当的时机主动发布信息,实现与公众的信息交流。媒体运用其专业化的操作将政策议程转换为媒介议程,并通过拟态环境的建构,进一步将其推进到公众议程的设置中。
媒体的桥梁作用
进入21世纪以来,媒体的传播功能越来越强大,并成为影响国家政治、经济、社会各方面的重要社会力量,“谁掌握了媒体,也就意味着掌握了众多的社会资源……媒体因此而成为各方利益的角力场”③。特别是随着其地位、作用及性质的演变,处理好与政府、公众的关系显得格外重要。
媒体与舆论(以网络舆论为代表)。“舆论是在特定的时间和空间里,公众对于特定的社会公共事务公开发表基本一致的意见或态度。”④公众在不同时期对行动本身、涉黑人员、打黑英雄、审判情况等发表了基本一致的意见或态度。公众舆论随着行动的阶段性发展而表现出一定的“急迫性、公共性、公开性”。分析其内容又发现,具有相当大的“评价性”,正如主题为“重庆打黑思考”、“打黑不要是权益之计”等帖子。舆论的这些特点,使得打黑行动最大限度地朝着符合公众共同意志和要求的方向发展。
强大的公众舆论的形成,并顺利发挥效力,与媒体密切相关。媒体的性质和功能决定了它能够而且应该渗透到舆论形成及发挥作用的各个环节中。新浪、搜狐新闻均从2009年8月14日起陆续报道打黑。媒体设置的议题,恰好是涉及公平正义的公共问题,很快衍生为公众舆论的源头,即媒体引发了舆论。百度贴吧“重庆打黑吧”于28日建立,第一篇主题为“使劲打”,引起激烈而广泛的讨论。媒体持续不断地发布相关信息,构筑其拟态环境,作用于公众的认知及其行为,即通过新闻报道和评论引导了舆论。舆论发展到一定程度后,传统媒体和网络媒体都不约而同地跟进,并对其分析、筛选、综合及重新编排后发表,此时媒体反映并代表了舆论。
从以上分析可知,媒体与舆论是密切相关、互为依托的。甚至可以说,“新闻媒介即舆论工具”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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