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与政府。随着我国社会转型、体制转轨,公众也强烈要求政府的行政体制有相应的转变。处在信息时代的今天,从“全能政府”过渡到“服务型政府”的过程中,除了政府自身的职能、观念及行为的变革和创新外,建立良性互动的和谐官媒关系,从而树立好政府形象,实现与公众的沟通,是满足信息社会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趋势及需求。
前面简要分析过媒体与舆论的关系,并结合大量的现实案例和实际,可以得出,在大众传播时代,政府主要是通过媒体发布信息,宣传政策,塑造形象,以获得公众的认知度和美誉度,从而提高其公信力。就媒体而言,在中国目前的传媒体制下,政府拥有大量的社会资源,是重要的信息源,媒体对其也有相当大的信息需求。
政府阶段性发布打黑信息,利用各种渠道,适时公布进展、成果和计划等,就公众关心的问题作了必要的回答。媒体运用专业化操作,从政府官员、官网、发布会等途径挖掘相关线索。两者各司其职,构建起良性互动的关系,实现了信息的最优传播。
共识机制的建立及意义。“鱼水关系”被用来比喻中国共产党同人民群众的密切关系,生动形象而又贴切自然。“密切联系群众”是党从革命战争年代就流传至今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然而,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党内滋生的少数毒瘤严重伤害和扭曲了党群关系。腐败及其连带的黑恶势力就是最大的毒瘤,破坏了人类在历史发展过程中孜孜以求的公平正义。不平则鸣,人民群众对此深恶痛绝,坚决要求将其铲除。“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秉承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新时代的服务型政府有责任和义务保障公民的安定生活,从而实现党群关系的归与巩固。
打黑除恶是人民和党、政府的共同愿望,必须依靠群众才能保证行动的顺利进行。政府首先设置媒介议程,又通过媒体接受针对不同议题形成的舆论。作为公共领域的媒介,在公众和政府共识机制的建立与发展中,为其提供平台,使其相互制约、相互影响。
可见,共识机制的形成,进而达到“舆论循环”,是三者不断互动的结果。本文重点探讨在共识机制的形成过程中,政府对媒体的利用情况。
打黑行动中政府对媒体的利用
刘小燕认为,政府形象传播的基本模式是“政府行为+对政府行为的解释=政府形象传播”⑥。下面就根据这两个维度来谈谈打黑行动中,政府有效利用媒体在群体舆论中建立共识机制的举措,以及媒体对此的响应情况。
政府的举措。针对打黑除恶行动本身,作为行动的实施者,政府在行动的过程中,就构建和传播了自己的形象。从政府行为这个维度来讲,打黑行动本身是一个客观信息。随着行动发展变化,政府行为更加务实,充分满足公众的信息需求,通过各种渠道发布信息,实现与公众的沟通,推动共识机制的形成及巩固。
(1)新闻发布会。它已成为现代政府传播的一个重要形式。作为重要的信息源,也是媒体期待的。行动中,政府机构一共举办了4次面向媒体的发布会,利用其传递信息的特性,以其高度参与的两级传播的形式提高了传播效果。2009年6月15日,市公安局召开发布会宣布启动打黑除恶行动。8月17日,重庆市各媒体在公安局参加会议后均以重要版面刊登了67名犯罪嫌疑人的信息。10月21日,市委宣传部邀请相关部门负责人就行动的有关情况向媒体通报。10月29日,打黑除恶专项行动新闻通气会在市政府新闻发布中心召开。
(2)政府官网。官网也存在于媒介系统之中。打黑行动中,重庆市政府公众信息网、重庆市公安局公众信息网和重庆法院网等政府机构网站,都及时发布相关信息,成为媒体的重要信息源。
(3)政府公务人员。运用传播学理论中对人类传播基本类型的分类,相对于前面探讨的传播形式来说,政府公务人员进行的对外传播应当归属于人际传播,再通过媒体进行大众传播。如7月31日,市公安局召开的一个由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一些金融界人士参加的打黑除恶通报会,以及9月19日起,市公安局举行的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警家属参观的持续10天的打黑除恶阶段性成果汇报展等信息,都是通过与会人员对外透露出来的。而8月13日,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周波正式宣布文强被“双规”等重大消息的报道更是体现出政府人际传播的重要性。10月16日上午,重庆市委书记薄熙来向媒体代表介绍了打黑的最新情况,说明了政府高官的发言充分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更体现出信息的权威性。
除以上几种主要的传播方式外,政府还利用网络、手机等新媒体,以及群众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实现与公众的信息沟通和交流,从而建立共识机制。
媒体的响应。在信息时代,对政府行为进行解释的任务,主要落在了大众传媒的肩上,即解释的主体是媒体。传播媒介通过对政府行为的解释来告知社会民众,政府“‘要做什么’、‘正在做什么’、‘做了什么’以及政府为何做‘某事’、做了‘某事’的结果和意义如何”⑦。对于打黑行动而言,新传播环境下的媒体树立了自主意识,其对“象征性现实”的构建不仅仅停留在传声筒的角色扮演上,而是经过分析以后有所放大。因此,政府必须首先遵循媒体自身的运作规律,与其建立良性互动,才能保证舆论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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