磨砺精兵护公平——河南省工商机关查处全国首起二手车市场垄断案纪实
执法人员行程数万公里,收集证据材料99箱,证据材料占据了半间屋子……这是记者实地采访河南省查处首起垄断案件的第一印象。近日,在河南省工商局召开的“双反”行动成果发布会上,安阳市二手车市场经营者签订并实施垄断协议案排在十大典型案例第一位。该案是《反垄断法》实施以来河南省工商系统查处的首例涉案金额较大的垄断案件,也是目前全国工商机关查处涉及二手车市场垄断行为的第一案。
检察建议书发现垄断
2011年1月17日,安阳市人民检察院转给安阳市工商局的一封检察建议书引起工商执法人员的注意。这封建议书提出,安阳市二手车市场部分经营者存在涉嫌垄断行为。
案情就是命令。根据河南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安阳市工商局立即对11家二手车经营者存在的违法经营情况进行了初步调查。
调查发现,安阳市旧机动车辆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与安阳市旧机动车交易市场、林州市豫北机动车交易市场有限公司等11家经营者连续3年签订涉嫌设置垄断条款的协议,制定了收费指导标准,还选举4家公司代表负责监督执行。协议规定价格不仅明显高于国家规定价格,而且与周边鹤壁市、濮阳市相比普遍偏高,消费投诉不断。
安阳市工商局认为,经营者签订联合协议、划分市场,涉嫌违反《反垄断法》的有关规定,遂向河南省工商局汇报,省工商局又向国家工商总局作了汇报。2011年8月22日,河南省工商局获得国家工商总局授权后,立即成立了查处安阳市二手车市场垄断经营案件工作领导小组,从省、市两级工商机关抽调13名执法人员组成专案组,对该案件展开调查。
迎难而上打破垄断
河南省工商局经济检查总队的孙晓华告诉记者,由于时间跨度大,多数经营者不提供账目或已将账目销毁,或威胁、恐吓执法人员阻碍办案;部分群众或消费者对违法行为敢怒不敢言,当工商部门需要他们作证时,因惧怕打击报复,也不愿配合,这些都给工商机关调查取证带来很大的难度。同时,由于垄断案件认定较为复杂,根据国家工商总局颁布的查处垄断案件的相关规章,省级工商机关必须在国家工商总局授权下才能立案查处,这对省、市两级工商机关开展竞争执法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专案组迎难而上,组织检察、公安机关以及法律专家讨论案件垄断行为定性等法律问题;对安阳市二手车市场经营者进行了全面调查摸底,准确掌握经营主体的基本情况;分别与11家二手车经营者谈话,制作笔录,收集、确认相关证据。
专案组的执法人员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支持,协调会计师事务所、统计局、税务局、检察院、律师事务所等单位,排除万难,收集到二手车销售日报表、发票等证据资料。这些与前期调查取得的各种证据相互印证,成为二手车经营者签订并实施垄断协议的关键证据。
记者见到了国家工商总局竞争执法第一期与第二期培训班学员张元龙与苏伟。他们告诉记者,由于询问笔录涉及的人数多、时间跨度长,为确保询问笔录的完整性、准确性及证据的关联性,专案组根据案情需要制定了3种询问笔录提纲,分别对安阳市11家二手车经营者、消费者及周边濮阳市、鹤壁市二手车经营者进行了仔细的询问、调查,印证了安阳市11家二手车经营者实施垄断行为的事实。
“为了复印二手车销售日报表、发票等证据资料,我们用坏了两台复印机。”专案组成员、安阳市工商局经济检查支队支队长王柱芝说。
办案人员披星戴月,先后奔赴郑州、北京、濮阳、鹤壁、邯郸、连云港和深圳,调取交易合同3万余份、相关资料2万余份、二手车日报表1000余份,制作现场检查笔录及照片22份、案卷40余份,收集证据材料99箱。记者看到,一摞摞超过一人高的证据材料堆满了半间屋子,见证了办案人员的艰辛。
“这起垄断案件的成功查办,离不开总局领导的大力指导。在案件查办期间,国家工商总局竞争执法局领导多次实地指导案件查办,河南省工商局与安阳市工商局的经检部门形成了省总队、市支队、县大队三级经检办案机制。”安阳市工商局局长杨玉德说。
执法人员走街串巷,收集消费者证言证词,仅用4天时间就将1万页安阳市二手车交易报表中的2万余台汽车车型、登记日期、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等信息输入计算机,制作了3张与案件相关的价格趋势图和3份分析报告,直观显示了收取交易服务费明显提高、竞争被排除的情况。
“五加二”、“白加黑”,加班加点到凌晨,是案件查办期间执法人员的工作常态。“为了及时向国家工商总局竞争执法局汇报案件查处的有关情况,我们一天之内往返于北京和安阳之间。回到安阳,顾不上休息,又直接投入到案件查办中。” 想起那段办案的日子,安阳市工商局经济检查支队的苏伟至今印象深刻。
功夫不负有心人。经查,安阳市11家二手车经营者签订协议书,划分市场区域和份额,统一收费价格,从2009年10月15日至2010年10月30日,11家经营者实际获取违法所得1468202.08元。河南省工商局依法责令他们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1468202.08元,罚款264920.37元,两项合计1733122.45元。
一堂生动的反垄断普法课
在本案查处过程中,围绕违法行为的定性、违法所得和罚款的认定、违法行为能否豁免、如何界定相关市场等核心问题,工商机关与二手车经营者展开了激烈交锋。
专案组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法,通过向国家工商总局领导汇报、在深圳国家工商总局行政学院召开专题研讨会、邀请有关专家授课等多种形式,集思广益,进行专题研讨,并达成共识。
关于本案违法行为性质,河南省工商局经检总队队长袁文懿说:“经营者通过协议划分市场,使原本应该相互竞争的独立经营者反而围坐一桌,自定收费价格,按比例分成,以达到排除竞争、共同牟取高额利润的目的。根据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本案应当依据《反垄断法》进行处理。”
对于违法所得认定,专案组认为,应以当事人违法生产、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所获得的全部收入扣除当事人直接用于经营活动的适当的合理支出为违法所得。
11家二手车经营者辩称,签订联合协议符合《反垄断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所规定的豁免条款,应予豁免。而专案组调查发现,11家经营者签订协议、划分市场份额的行为破坏了竞争秩序,提高了收取交易服务费的标准,使消费者在其垄断经营下没有自由选择的权利,消费者正当权益受到损害,应判定为垄断行为。
深入学习研讨《反垄断法》等法律规章,将相关案例的办案经验及时总结,采取开门办案、说理式办案的方法,不仅使此案顺利查办,当事人心悦诚服,而且给经营者、消费者和工商干部上了一堂生动的反垄断普法课。案件的查处受到国家工商总局和河南省工商局的充分肯定,也受到了二手车消费者的称赞。
“垄断案件一般较为隐蔽,工商部门只有与检察、法院等部门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才能有效地拓展垄断案件案源。与一般案件相比,垄断案件需要收集的证据更多、办案周期更长,仅仅凭借票据等普通证据不能轻易认定为垄断行为,还需要工商部门在查办案件时协调统计部门,将收集到的全部票据、账目等信息进行分析统计,为认定垄断行为提供参考。”谈到成功查处这起垄断案件的经验,河南省工商局副局长李建国告诉记者。
据了解,安阳市工商局已下发了规范二手车市场秩序的通知。河南省工商局就此案查办的成功经验在全省工商系统进行了专题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办案水平,同时将此案上传至中原红盾“双反”行动执法交流平台,供办案人员共享。
“该案的查处为中原红盾‘双反’行动画上了圆满的句号,达到了查处一起案件、规范一个行业、净化一个市场的目的,为促进中原经济区的健康发展营造了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河南省工商局局长周春艳掷地有声地说。她表示,河南省工商局将在总结前一段“双反”行动经验的基础上,开展新的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努力营造有序、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