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新制度新模式 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访辽宁省沈阳市工商局局长程云伟
近年来,辽宁省沈阳市工商局始终把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放在突出位置,结合今年出台的《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对食品安全监管薄弱环节进行调查研究,探索新制度新模式,获得群众的普遍赞誉。近日,记者就如何切实提高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水平采访了沈阳市工商局局长程云伟。
推行食品管理制度
强化第一责任人义务
程云伟介绍,沈阳市工商局高度重视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在全国工商系统率先推出了大型商场、超市应予销毁食品管理制度,进一步堵住了食品安全监管制度上的漏洞。
程云伟告诉记者,7月19日,沈阳市工商局专门召开了推行该制度的新闻发布会,公布了沈阳市大型商场、超市过期食品当日销毁及同步录像等规定,对大润发超市沈河店处置应予销毁食品的经验进行推广。目前,全市55家大型商场、超市正在推行这一制度。
大型商场、超市应予销毁食品管理制度明确了应予销毁食品的管理机构及职责,要求相关商场、超市成立食品安全管理小组,负责应予销毁食品的管理和执行工作。同时,该制度明确了应予销毁食品的范围、处置方法和操作流程。为保证工作落实到位,沈阳市工商局制定了制度实施时间表,对各区、县(市)局辖区的大型商场、超市落实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制度要求2013年至2014年,全市5000平方米以上的商场、超市全面实施此项制度;2015年以后,全市1000平方米以上的商场、超市参照规范标准实施此项制度。
为保证这项制度的有效推进,彻底消除大型商场、超市食品安全隐患,沈阳市工商局采取了3项措施:
强化组织领导。全市工商系统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亲自指挥、亲自推进落实、亲自督促检查,利用组织优势保障这项制度按时间表有序推进。
强化责任落实。把工作任务分解到区、县(市)局,分解到工商所,分解到食品专管员,明确责任分工,狠抓责任落实。
促进大型商场、超市自律。强化食品安全信用分类监管,引导大型商场、超市自觉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义务,积极落实这项制度,增强自律意识。
探索网格化监管模式
加强专业化队伍建设
程云伟介绍,传统的工商所综合监管模式已经难以适应日益复杂、繁重的食品安全监管任务,实行食品安全网格化专业监管新模式十分必要。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专业化队伍建设,是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的重要保障。
为此,沈阳市工商局成立了食品流通监管分局,各区、县(市)局成立了食品流通监管科或食品流通监察大队,每个工商所不少于2名食品安全专管员负责食品安全监管任务。目前,全市工商系统共有721名食品安全监管员。
沈阳市工商局根据城区工商所、郊区城镇所和县(市)城镇所食品经营者数量,科学配置资源,明确食品安全专管员职责,规定食品安全专管员负责对辖区申请、变更、注销《食品流通许可证》经营者的现场核查,对食品经营者进行日常巡查,指导和监督食品经营者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自律制度,依法查处食品违法经营行为,每次巡查必须做好食品巡查记录。辖区发生食品安全责任事故以及在经营场所现场核查时把关不严的,食品安全专管员会被追究责任。同时,该局对食品安全专管员优先配备电脑、通信器材和车辆等。
程云伟说:“实行食品安全网格化专业监管新模式以来,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责职和标准更加明晰,食品安全监管队伍素质普遍提高,新监管模式的优势初步显现,为全面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