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1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方案》正式印发。根据方案,2010年10月至2011年3月,全国工商系统集中开展为期半年的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
根据方案,在集中行动中,要严肃查处一批商标侵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大案、要案。要将集中整治与日常规范相结合、整改与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相结合、经营者自律和加强检查督促相结合。
方案要求,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要继续加快商标注册审查、审理工作。各地工商机关要加大对商标印制企业的监管和检查力度,从源头上防范商标侵权违法行为的发生,切实完善市场监管长效机制,不断提高监管执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