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事件概述
国家发改委于1月4日发布消息,已对韩国三星、LG;中国台湾地区奇美、友达、中华映管和瀚宇彩晶等6家国际大型液晶面板生产企业开出价格垄断罚单,包括责令退还多付价款1.72亿元、没收违法所得3,675万元和罚款1.44亿元,总金额达3.53亿元人民币。其中三星和LG两家韩国企业处罚金额最高,分别为1.01亿元和1.18亿元。
二、 分析与判断
液晶面板进口依赖,致使价格受制于人
2011年以前,中国大陆液晶面板基本上依赖于进口。三星、LG、奇美和友达等6家面板企业占据全球液晶面板产量8成以上,在2001年至2006年间,6家企业在中国台湾地区和韩国共召开53次“晶体”会议,会议轮流承办,基本每月召开一次,针对全球市场交换液晶面板市场信息,协商液晶面板价格。在中国大陆境内销售液晶面板时,涉案企业依据晶体会议协商的价格或互相交换的有关信息,操纵液晶面板市场价格。6家企业价格垄断行为从2003年开始日趋明显,当时面板价格涨跌的幅度、频率和时间高度趋同。从2004年开始,中国大陆对液晶面板需求开始大幅提升,到2008年中国大陆已经是全球液晶面板的最大采购基地。2001年至2006年,液晶面板成本占电视机生产成本80%左右,近年来才回落至70%,在此期间由于缺乏面板自主生产能力,致使我国电视机企业陷入终端无法提价、上游原材料受制于人的窘境,利润率处于较低水平。
“罚单”力度与欧美国家相比较轻,但是其意义在于构建良好市场环境
2010年、2011年,美国、欧盟分别对多家面板企业开出过12.15亿美元和6.48亿欧元的罚单,中国对这6家企业开出的3.53亿元(约合5,700万美元)的反垄断“罚单”与欧美国家相比是较轻的。但是此次对台韩企业处罚的意义并不在于罚金,我们认为“罚单”意在为中国大陆面板企业创造一个良好的竞争环境、改变长期以来大陆电视机企业在面板领域的弱势地位,进而提升中国电视机企业的盈利水平和竞争力。
目前,涉案的六家企业已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其中有两点整改措施对于大陆电视机企业来说比较重要:一是承诺尽最大努力向中国彩电企业公平供货,向所有客户提供同等的高端产品、新技术产品采购机会;二是承诺对中国彩电企业内销电视提供的面板无偿保修服务期限由18个月延长到36个月。之前,液晶面板的最新技术,大陆企业更是要等到两年以后才能得到,待遇极不平等;另外,据中国电子视像协会依据2011年中国液晶电视行业数据测算,仅面板无偿保修服务期限由18个月延长到36个月,就可让国内彩电企业每年节约成本近4亿元。
我们认为:“罚金”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影响不大
对于此次开出的“罚单”,我们有以下三个观点:1、退还款只有1.72亿元,分摊至大陆各电视机企业的罚金不足以影响当期业绩;2、整机企业采购的面板的无偿保修服务期限由18个月延长到36个月,将降低整机企业经营成本,对于大陆整机企业构成利好;3、发改委此次对6家液晶面板企业的处罚,是对过往行为的处罚,对未来政策走向并为给出明确指示,但是我们认为随着国内面板行业的快速进步,国家对面板行业的保护力度有望进一步提升,未来不排除有继续提高进口面板关税的可能性,若关税提高国内面板企业的竞争力将有明显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