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
《药品出厂价格调查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
为加强药品价格管理,规范药品出厂价格调查工作,明确调查原则、内容、方法和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我们制定了《药品出厂价格调查办法(试行)》(附后),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地在执行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报告我委。
药品出厂价格调查办法(试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
二○一一年十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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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 李家祥 李素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