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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020年,全市培育发展10家重点社会智库

来源:半岛都市报 发布时间:2019-08-15 14:02 搜集整理:中国产业网

   8月14日下午,记者从市政府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促进社会智库发展有关要求,市民政局等12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社会智库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到2020年,全市培育发展10家重点社会智库,引进10家国内外高端社会智库。

  社会智库是指境内社会力量举办,以战略问题和公共政策为主要研究对象,以服务党和政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为宗旨,采取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 (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等组织形式,具有法人资格的非营利性研究咨询机构,是中国特色新型智库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来自民间、贴近基层,可以更及时、更深入了解不同群体的利益诉求,专业化反映不同利益者的诉求,为决策者提供高效的政策咨询,弥补政府智库的不足。

  《意见》指出,近年来社会智库虽然有了一定发展,但总体上仍处于起步探索阶段,培育与管理社会智库的政策也不够健全,社会智库参与决策咨询尚未形成制度化安排,作用得不到有效发挥。《意见》对规范和引导本市社会智库健康发展作出了一系列部署安排,将推动本市各类智库协调发展,加快形成青岛特色新型智库体系,为青岛全面建设好开放、现代、活力、时尚的国际大都市提供智力支撑。

  《意见》要求,本市要不断优化社会智库发展环境,规范社会智库管理、强化社会智库自身建设。鼓励企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组织、个人捐赠资助社会智库建设,支持社会智库按规定享受社会组织发展、品牌建设等扶持政策,依法取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支持社会智库采取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基金会等组织形式,建立具有法人资格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推动社会智库和行业协会融合发展,大力发展行业类社会智库,积极推动本市9大特色产业、5大新兴未来产业、6大传统支柱产业领域行业协会的发展,推动形成社会智库与行业协会融合发展的新格局。

  同时,《意见》也对社会智库人才政策提出了具体要求。其中,完善人才引进政策,对全职引进的社会智库领军人才、高层次人才按照现行政策给予资助;引进高层次社会智库人才及团队的中介机构和个人,按规定给予奖励。完善职称评定政策,对社会智库的专业技术人员执行与相关行业公立机构相同的职业资格、注册考核、职称评定政策,社会智库人才职称在评定标准和评审程序上参照事业单位性质的智库执行。畅通人才流动渠道,引导社会智库高端人才与党政人才有序流动,推荐符合条件的社会智库高端人才到各级党政机关挂职;支持符合条件的离职或退休党政领导干部、企业高管参与社会智库工作;支持高等院校、公办科研院所科研人员按有关规定到社会智库兼职从事研发工作,按照规定领取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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