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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少峰:中国的文化企业平台为王

来源:中国经济网 发布时间:2013-05-29 10:43 搜集整理:中国产业网

  北京5月28日讯“从目前的趋势来看,所有的大公司都是做平台或者做传媒,比如出版社、互联网,基本上是通过平台加内容。换句话说,中国的文化企业一个最重要的特点,营业额最大的公司都是做平台,或者平台加内容,没有一个纯粹是内容做的特别大的,完全做内容不做平台的基本上没有。所以,我们得出一个结论,国外叫内容为王,中国应该叫平台为王。”北京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副院长陈少峰在中国文化前沿论坛上发表上述结论。

  陈少峰认为,传统的传媒和渠道现在都变成了小平台,现在最大的平台就是互联网,包括移动互联网也变成了大平台,大平台成为大文化企业的一个基本要素,做平台可以不做内容,但是做内容一定要做平台。例如中国音乐产业最大的一个公司是中国移动,最小的一个音乐公司是写歌的公司。离知识产权近的创作内容的人收入很少,但是做平台的人收入很大。“所以,最大的企业就是平台为王的企业,平台加内容应该是我们今后的一个基本的商业模式。”

  据了解,到2013年4月,美国最大的移动运营商Verizon通信公司50%的移动网络流量来自视频服务,像这样的电信公司已经70%的收入来自文化产业,除了视频,它还有很多上网、浏览各种各样的东西,在国外,电信运营商主营收入已经来自文化产业。

  但是,平台越大,垄断的地位就越突出,有些是自然垄断,有些是人为的垄断,都会对内容产业带来不利的影响。陈少峰建议今后文化产业政策其中有一条就是要反垄断,间接的反垄断,保护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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