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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免税店“表”是错了

来源:消费日报 发布时间:2013-06-17 11:58 搜集整理:中国产业网

 


 

  花了四千多元,本想买个进口的瑞士梅花牌机械表,谁想到商家竟然拿石英表当机械表卖给了消费者。近日,记者接到了消费者岳女士的投诉,反映其在海南海口免税店购买的机械梅花表竟然是石英表。

  消费者:机械变石英

  北京消费者岳女士告诉记者,2013年5月7日,她在海口免税店的钟表柜台购买了一块价值4100元的梅花牌机械表。回到北京后,她在网上查询该表具体信息时,竟发现此表属于石英表,但购买此表时所开的发票、电子小票等票据上均写明了该产品为“机械表”。

  于是,百思不得其解的岳女士致电瑞士梅花表中国总公司,对所购的手表进行咨询,该公司确认此款梅花表确实属于石英表。

  “我当时很气愤,这么大的免税店,怎么会出现这种问题呢?我马上就给免税店打电话,他们那边一开始说会尽快核实,三天之内回复我,结果回复时推脱说只是当时的发票打错了,电子小票是正确的。可是电子小票我这儿也有呀,上面分明也写着机械表,这简直就是推卸责任,分明就是挂着羊头卖狗肉,存心欺骗消费者!”岳女士告诉记者,免税店承诺进一步核实情况,并以加快核实效率为由要求岳女士提供当时购买此表的具体时间、购买者衣着及外观特征。“我当时也没多想,就告诉他们了,毕竟我作为受害者,还是希望他们能尽快核实情况,给我把问题解决。可是之后那个工作人员联系到我,又跟我说当时我买的时候没有要求买机械表,售货员也没跟我说这款表是机械的,还说机械表根本没有八千元以下的,说这是常识。他们这么大企业都能出现这样的情况,还跟我说四千多块钱买不到机械表是常识,他们作为专业销售人员根本就没尽到责任!况且当时柜台售货员跟我说的就是机械表,我觉得价格便宜才买的。”

  岳女士告诉记者,经过沟通,海口免税店工作人员表示,会尽快向领导反映此事,并承诺三天内联系岳女士,尽快确定解决方案。

  商家:问题环节说不清

  5月22日,记者就此问题与海口免税店取得了联系。一位自称一直与岳女士进行对接的海口免税店柳姓工作人员表示,虽然问题存在,但究竟问题出在什么环节还尚不明确。“我们的进货流程都是依照国家相关标准,所以说出现这种问题,有可能是海关或供货商那边的失误,我们正在对岳女士的问题进行核实,看看问题究竟出现在哪里。”该工作人员表示。

  6月1日,记者就此咨询了中国钟表协会。该协会的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专家表示,进口手表的审批流程比较复杂,涉及供应商、海关等多个环节步骤,最终导致产品信息有误的问题出现在哪里的确难以断言,但是商家作为钟表的销售方,是消费者的直接交易对象,有义务对中间环节进行核实、排查问题环节并最终解决问题。

  对此,12360海关服务热线的工作人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原则上如果产品有合格的报关单,手续齐全,海关就允许进口,在这个环节中海关并不会出具任何产品的报告或者文字信息类材料。”

  6月12日,消费者岳女士告诉记者,当天海口免税店方面与其联系,表示经过核实确是免税店这边的失误,并答应对岳女士进行双倍赔偿。“他们让我把表和发票都寄过去,然后再按流程审核,最后给我赔偿,但是我没同意,毕竟这些资料都是证据。我准备找个时间去一趟海南,当面解决。”岳女士如是说。

  律师:欺诈没有“无心之过”

  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乔昊在采访中告诉记者,岳女士购表时遭遇的机械表“变”石英属于欺诈。“从主观方面讲,欺诈行为只能是故意的,而不能是出于过失。也就是说不能因为是商家的无心之过就可以对消费者的损失不予赔偿。”石英表“变”机械表的情况属于典型的产品信息与实际不符,消费者除可要求进行两倍赔偿外,还可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例如根据情节没收虚假宣传的商品、违法所得,进行罚款、责令停止生产、销售、吊销营业执照等,情节严重还应承担刑事责任。

  乔律师表示,“事实上,消费者们习惯把自己的消费者权益当作一种个体的民事私权,通常把经济索赔当做唯一的目的,却忽略了商家在于市场和法律层面的违规。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也有弹性有余、刚性不足的弊病,这些都与商品入市后的市场监管、消费者的权益保护不相称。另外,消费者协会职能不完善,缺乏权威性,遇到问题后各部门的权利分散,相对处理解决被动,也造成了消费者维权的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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