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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开始申报

来源:搜狐网 发布时间:2013-06-19 13:42 搜集整理:中国产业网

  2013年南京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开始申报。记者了解到,企业网上申报截止日为7月8日,各区项目初审截止日为7月23日。入选的将进行现场答辩,对于资助额度较大的重点项目,还将组织专家组进行现场答辩。此外,重点项目实行合同制,先行拨付扶持额的50%,其余部分在年底经评估符合进度要求后拨付。

  重点扶持4大领域,12个产业

  据介绍,专项资金将重点扶持4大重点领域、12个重点产业方向。如数字影音娱乐,包括原创动漫制作、应用及衍生品开发产业,基于网络和移动终端的游戏产业,数字多媒体影视产业;现代创意设计,服务于先进文化内容生产、传播和体验的软件设计产业,彰显南京历史和文化特色的时尚工艺设计产业,提升区域现代工业和服务业附加值的工业设计产业;新兴网络传媒,传统出版印刷企业的数字化转型,基于多网和多屏融合的新媒体产业,面向数字和网络时代的广告会展业;智慧旅游休闲,以文化为主要体验内容的智慧旅游产业,现代科技、传媒和创意相融合的高端演艺产业等。

  公共服务平台项目更有机会

  今年的专项资金还将支持公共服务平台项目。要求是技术或模式在全国领先,面向全市文化企业、重点产业领域或重点文化园区的公共技术平台、投融资服务平台、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创意产品展示交易平台等。

  《南京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借鉴了北京、上海、杭州、深圳等城市的专项资金管理经验,突出文化科技导向、杠杆拉动作用和项目孵化功能。专项资金的资助方式主要包括项目补贴、融资担保、贷款扶持、配套资助等六大类别。其中,项目补贴主要向重点文化产业项目和市级文化产业园倾斜,具有发展前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文化科技型项目,以及列入当年市级文化产业重点跟踪推进项目的申报项目,每年可获得最高200万元的资金扶持。市级文化产业园也有机会享受每年最高200万元的“补贴”,用于文化创业孵化器以及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支持文化“走出去”项目

  今年,将继续支持文化“走出去”项目,特别是彰显南京特色,对南京市文化产品出口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项目。

  根据《南京市文化创意产品扶持实施细则》,在央视、省级上星频道黄金时段首轮播出,或在影院公映的我市原创影视作品,可获得最高100万元的奖励。由我市演艺机构、经纪公司打造包装的原创舞台剧目,商业演出超过100场也可获得最高100万元的奖励。

  由本市动漫企业创作,经国家广电总局批准制作发行并已播出、公映的原创动画片、动画电影及衍生产品,奖励上限为200万元。此外,我市还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数字化、产业化开发给予最高50万元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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