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记者从三亚有关部门获悉,2013年度三亚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日前已启动。申报分为上半年申报和下半年申报,上半年申报企业(单位和个人)应于6月30日前,下半年为11月30日前,将申报项目报送相关部门。
据悉,申请该专项基金的企业单位需具备完善的经营管理机制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纳税信用良好,无违法违规经营和欠税等不良记录;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经营状况良好,资产负债率低于60%,正常发放职工工资,按国家规定正常给职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符合三亚文化发展战略规划,符合三亚生态、环保要求等要求。
此外,个人申报专项资金项目的,还应提供在三亚行政区域内居住满3年以上居住地派出所的证明,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无不良信用及债务纪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