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因工作需要,笔者接触了好些申请省、市政府资金扶持的文化产业项目及其经营者,发觉社会上不少人对文化产业认识模糊。笔者愿与有志于从事文化产业学习、研究、经营的人士一起,撩开文化产业的面纱,看清文化产业的面目。
文化产业这一术语,产生于二十世纪初。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关于文化产业的定义如下:文化产业,就是按照工业标准,生产、再生产、储存以及分配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一系列活动。这是从文化产品的工业标准化生产、流通、分配、消费的角度进行界定。2003年9月,中国文化部制定下发的《关于支持和促进文化发展的若干意见》,将文化产业界定为:“从事文化产品生产和提供文化服务的经营性行业。文化产业是与文化事业相对应的概念,两者都是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文化产业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必然产物,是随着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完善和现代生产方式的不断进步而发展起来的新兴产业。”文化产业,是以生产和提供精神产品为主要活动,以满足人们的文化需要作为目标,具有精神性娱乐性的文化产品的生产、流通、消费活动。文化产业基本上可以划分为三类:一是生产与销售以相对独立的物态形式呈现的文化产品的行业(如生产与销售图书、报刊、影视、音像制品等行业);二是以劳务形式出现的文化服务行业(如戏剧舞蹈的演出、体育、娱乐、策划、经纪业等);三是向其他商品和行业提供文化附加值的行业(如装潢、装饰、形象设计、文化旅游等)。文化产业的范围包括:1、以文化为核心内容,为直接满足人们的精神需要而进行的创作、制造、传播、展示等文化产品(包括货物和服务)的生产活动;2、为实现文化产品生产所必需的辅助生产活动;3、作为文化产业实物载体或制作(使用、传播、展示)工具的文化用品的生产活动(包括制造和销售);4、为实现文化产品生产所需专用设备的生产活动(包括制造和销售)。2012年,中国文化产业总产值突破4万亿元,占GDP比重达8.5%。现阶段,清远的文化产业仍属起步阶段,政府和社会开始重视文化产业,市政府每年拿出一千万元重点扶持文化产业,全市也开始出现了连州国际摄影年展、英德中华英石园等文化产业方面的几个亮点。
可是,有不少人在认识上模糊了文化产业的狭义文化与涵盖其他产业的广义文化的界限,从而导致直接把农业项目、饮食保健项目、一般性旅游项目作为文化产业项目来误读,因此影响了其对文化产业的学习、研究、经营及项目申报。比如:一般性的茶叶种植、制作、销售项目只属于农业产业项目,一般性的凉茶制作、销售项目只属于饮食保健服务项目,一般性的漂流、温泉项目只属于普通旅游项目,一般性的服装、陶瓷生产、销售项目只属于工业、轻工业项目……这些,应成为撩开文化产业面纱之后必须具备的常识。
真诚希望多一些人认真学习、深入研究文化产业,真诚希望多一些人用心经营文化产业,共同推动我市文化产业走向繁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