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法规出台专项整治
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简称《侵权责任法》),其中第三十六条,被业界称为“互联网专条”,首次明确了网络用户和网络服务提供商的法律责任。它在两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网络用户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实施侵权行为担负的责任;网络用户利用网络实施侵权行为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的连带责任。目前很多网站提供的服务具有多样性,既提供技术服务,又提供内容服务。如何避免侵权行为的发生,特别是在“知道”的情况下,能够及时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是网站运作必须解决的问题,也是网站编辑应具备的法律意识。同时,在网络环境下,如何在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与促进网络产业正常发展之间取得平衡,网络服务提供者运用好“责任避风港”原则,也是业界面临的重要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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