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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办医细则已出台 民资"入医"将掀医院并购热潮

来源:中国经济网 发布时间:2014-01-10 08:59 搜集整理:中国产业网

   国家卫计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9日正式对外发布《关于加快发展社会办医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优先支持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加快形成以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为主体、营利性医疗机构为补充的社会办医体系。业内人士指出,这是卫计委首次出台实在、易操作的政策发展社会办医,这一政策出台,将引来医疗服务业市场的投资与并购浪潮。

  《意见》提出,严格控制公立医院发展规模,留出社会办医的发展空间。公立医院资源丰富的地区,在满足群众基本医疗需求的情况下,支持并优先选择社会信誉好、具有较强管理服务能力的社会资本,通过多种形式参与部分公立医院(包括国有企业所办医院)的改制重组。

  《意见》要求,进一步放宽境外资本在内地设立独资医院的范围,将香港、澳门和台湾服务提供者在内地设立独资医院的地域范围扩大到全国地级以上城市;其他具备条件的境外资本可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等特定区域设立独资医疗机构。鼓励社会资本直接投向资源稀缺及满足多元需求服务领域,举办康复医院、老年病医院、护理院、临终关怀医院等医疗机构,鼓励社会资本举办高水平、规模化的大型医疗机构或向医院集团化发展。

  国务院医改办主任孙志刚则用两句话来点明《意见》的改革意图。一是提高社会办医比重,有利于引入竞争机制,对医疗资源配置发挥“鲶鱼效应”和“倒逼效应”,使卫生资源配置更合理,系统运行更高效。二是能增加卫生资源供给、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的重要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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