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现代性主要体现在治理性、开放性、创新性、发展性、均等性、标准性和综合性等七个方面,治理性又表现为主体的多元平等参与、依法、服务能力现代化。在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时,需要政府进一步加大投入和利用现代科技技术。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指出,要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这也是在中央正式文件中首次提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那么和旧有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相比,“现代”具体体现在哪些方面呢?
治理性
《决定》指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文化建设作为“五位一体”建设当中的重要一环,无疑是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又是文化建设的核心内容,因此,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首先要体现出治理性。
首先,治理性体现在治理主体多元化。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要充分体现各类社会主体的多元参与性,在坚持政府起主导作用的前提下,既要充分发挥国有文化事业单位的引导作用,又要充分发挥各类社会组织的力量和人民群众的参与性、创造性和积极性。当前,我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方面,存在着人民群众的参与度较低、文化社会组织仍然发育不健全等突出问题。
其次,治理性体现在法治化。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标志是依法治国,这就要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既要做到有法可依,又要做到有法必依。但是当前我国尚缺乏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建议国家应尽快制定《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
第三,治理性体现在服务能力现代化。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政府必须成为服务型政府,为广大人民群众、文化事业单位和企业、文化社会组织提供高质量的服务。政府应通过逐步建立公共文化服务政府采购制度,支持民营文化企业的发展,核心是建立起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竞争环境,对各类参与主体一视同仁。
开放性
首先是服务对象的开放性。我国经济社会已经发展到一定程度,公共文化服务就应该成为民生的重要内容,因此,各级政府应该树立起“文化民生”的理念,采取普惠制的方式向所有人提供公共文化服务,即既要向城镇居民,又要向进城务工人员及其家属等特殊群体提供公共文化服务,还要向农村人口提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但是,当前一些农村地区和收入较低的进城务工人员享受的公共文化服务水平较低或者难以享受到公共文化服务,导致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开放性不足。
其次是建设主体的开放性。当前,我国的文化企事业单位和各类文化社会组织正处于快速发展期,因此,各级政府在兴办公共文化服务时,应向所有主体平等开放,尤其应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来扶持优秀的民营建设主体。但是不容忽视的是,现阶段公共文化服务建设中还存在着重视国有文化企事业单位而轻视民营文化企业和社会组织的不良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