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昨日,文化部、财政部联合发布《推动特色文化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对特色文化产业发展的主要方向、任务和政策手段进行了阐述。
特色文化产业的概念强调在各地独特文化资源的基础上,结合创意、科技和市场运作,形成具有区域特点和民族特色的文化产品和服务。
《意见》提出六大重点发展的文化产业产品体系,包括工艺品、演艺娱乐、文化旅游、特色节庆、特色展览等方面,均强调产品与服务的区域特点和民族特色。发展理念方面,则特别提出“创意引领,跨界融合”,一方面强调创意设计在文化产品和服务品质提升方面的重要性,以及特色文化产业结构升级,产业链条延伸的发展方向;另一方面也突出强调特色文化产业与建筑、园林、农业、体育、餐饮、服装等领域的融合发展,培育新的产品类型,催生全新业态。
在区域发展方面,《意见》指出要发展区域型特色文化产业带,打造特色文化城镇和乡村。“丝绸之路”沿线、藏羌彝文化产业走廊、南水北调工程景观带等在《意见》中被明确提及,作为重点发展的特色文化产业带,推动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的结合。
政策手段方面,《意见》要求打破地区、行业分割,鼓励外地企业进入本地特色文化产业,鼓励其他产业企业和民间资本等进入特色文化产业,扶持小微企业和创业个人参与。此外,对丝绸之路文化产业带、藏羌彝文化产业走廊建设提供财政资金支持,并利用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重点支持特色文化产业产品升级和转化,利用文化产业也投融资公共服务平台,加强对特色文化企业的投融资支持和服务。
我们认为,此次公布的《意见》呈现诸多亮点,其一,提出特色文化产业的跨界融合,将特色文化产业发展与新型城镇化,以及创意设计、旅游、餐饮、会展等服务业发展联系起来,从宏观层面将特色文化产业发展与产业结构升级和促进就业等紧密联系起来;其二,提出着重促进的六大特色文化产品和服务领域,强调创意在特色文化产品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促进特色文化产业高端化发展;其三,强调了市场化发展机制的重要性,指出要破除地域性、行业性垄断,向包括民营资本和其他行业企业资本在内的广泛的市场主体开放准入,从而有利于特色文化产业实现市场化竞争,符合深化改革部署的基本逻辑。与此同时,对丝绸之路文化产业带、藏羌彝文化产业走廊等西部地区文化产业发展重点项目,强调财税体制的支持,也符合西部地区的实际情况和国家对中西部地区发展的战略部署。
当前特色文化产业发展基础薄弱,产品和服务模式单一,但前景广阔,《意见》为未来的深化发展勾勒了长期方向,而短期内,财税杠杆能否有效撬动社会资金,从而对一批重点项目形成融资支持,更加值得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