舜网讯
4月7日上午记者从济南市委市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济南市将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把建设全国区域性文化中心城市作为目标定位,从总体目标要求、大力发展产业载体、发挥优势加快发展等8个方面制定了29条政策意见。进一步加大对文化产业财税扶持,促进文化产业发展。
《实施意见》注重发挥优势。利用好济南市是历史文化名城,又是现代省会城市,在文化产业发展方面,具有许多城市不具备的区位优势、资源优势、人才优势,明确提出依托省大众报业集团、省广电台、省出版集团等省属文化资源,做好产业聚焦、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省市共建的文章。
同时,注重改革创新。提出推动济南出版有限责任公司、济南演艺集团等国有文化企业,加快完善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把重大文化科技项目纳入国家和省市相关科技发展规划和计划。依托高新技术开发区等,建立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
针对济南国有新闻出版文化企业多元化经营薄弱,民营文化企业规模以上企业少,大型骨干文化企业不多,原创文化作品数量少等短板,《实施意见》有的放矢提出一些“补短”举措,如对济南日报报业集团、广播电视台,明确提出到2020年,非报非台收入达到50%。
《实施意见》提出,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设立文化产业投资基金。
同时,进一步加大对文化产业发展平台建设和新兴业态及骨干文化企业发展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大对剧场及其运营管理的扶持力度,对中小剧场根据演出场次进行补贴,用于支持其开展低票价惠民演出。进一步加大政府文化资助和文化采购的力度。
鼓励利用存量建设用地发展文化产业项目,原土地使用单位利用现有工业厂房和仓储用房兴办文化产业,涉及原划拨土地转让方式改变用途的,经批准可采取协议方式供应。
对非营利性公共文化设施用地,经县级以上政府批准,可以划拨方式供地。实施优惠奖励与节约集约用地水平相挂钩政策,有条件的县(市)区可建立节约集约用地专项奖励资金,对项目建成达产后节约集约用地成效显著,亩均税收贡献大或安置吸纳就业人数多的文化企业或文化产业园区实施奖励。
作者:柳巍然